[閒聊] 國小廁所淪砲房! 男生的身體也比較廉價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小雲蟲)時間10小時前 (2026/02/09 14:46),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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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廁所淪砲房!男童玩「傳說對決」被遊戲點數利誘…獻出身體還拍裸照 2026/02/09 三立新聞網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1792837 記者陳弘逸/桃園報導 桃園巫姓男子3年前,透過網路遊戲認識仍在讀國小的男童小明(化名),他以贈送遊戲 點數利誘男童到國小男廁性交、拍攝裸照;事後男童父母得知此事,憤而報警提告,巫男 以賠償30萬元達成和解,受害男童父母也同意給予緩刑,法院審理後,依法判他緩刑4年 ,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沒收犯案用iPhone手機,可上訴。 判決指出,巫男2023年透過網路遊戲「傳說對決」認識仍在讀國小的男童小明(化名), 同年10月相約碰面,在某國小男廁,以贈送遊戲點數引誘對方讓他撫摸生殖器並性交得逞 。 2024年巫男又以同樣手法,要求小明拍全身裸照提供給他觀覽,事後,男童父母得知此事 ,憤而報警提告。 偵審期間,巫男都坦承犯行,也以賠償30萬元達成和解;法官認為,他是成年人,明知小 明未成年,仍為個人性慾以遊戲點數為對價引誘性交,拍攝性影像,嚴重影響身心、人格 健全發展。 法官考量,巫男已達成調解並賠償,尚有悔意,小明父母也同意給予緩刑;法院審理後, 將他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又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 制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二項之引誘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4 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應提供100小時義務勞務,沒收犯案用iPhone手機,可上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30.4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70619615.A.F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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煉銅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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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童會只有30W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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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比較賤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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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可能是自願的 對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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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不能越想越不對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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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男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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