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營建剩餘土石方可入農地?內政部嚴正澄清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神楽めあ的錢包)時間9小時前 (2026/01/21 10:42),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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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農業發展條例主管機關為農業部,其施行細則第2-1條有已規定營建剩餘土石方不得回填農地,從未要求農業部要進行修法。 內政部說明,有關農地改良回填之土方,現行規定是要適合農作物種植之土壤,且不得含有砂、石、磚、瓦、混凝土塊等事業廢棄物或其他有害物質,並附相關學術或試驗研究單位出具之檢驗報告證明文件,由農民依照農業用地申請改良作業要點相關規定,向地方政府申請核准後,方可回填土壤,以確保農業生產環境及兼顧農民耕作需求。 現在風向到底怎樣? https://today.line.me/tw/v3/article/8nqkmQ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3.1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8963321.A.FFE.html

01/21 10:43, 9小時前 , 1F
不准 但是不抓 跟以前一樣吧
01/21 10:43, 1F

01/21 10:44, 9小時前 , 2F
只是暫放沒有違法啦
01/21 10:4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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