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狗屎爛O害防制法
※ 引述《PogChampLUL (東雲繪名的專屬柚子湯)》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NX Ba7Xx.jpeg
: 哀
: 這張484不能貼了
: 我只是想貼個幹圖也要被政府管
: 超可悲
→ PogChampLUL : 他是寫不能展示 所以感覺這種都不行 哀
我查了 是合法的
剛剛那篇文 沒有注意到類菸品
單純展示 沒有促銷廣告 等等的話
那只有這條規定在管
第 15 條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或廣告下列物品:
一、與菸品或菸品容器形狀近似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物品。
二、類菸品或其組合元件。
三、未依第七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或其必要之
組合元件。
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及前項第三款之指定菸品。
有三種東西不能展示
1.非菸品 但形狀近似菸
禁止理由是 怕小孩買來學著抽煙姿勢在抽
但很奇妙的是 菸本人不算在內
2.類菸品跟組合元件
類菸品 就是電子菸那些的
跟一般的菸品無關
類菸品不得使用
3.沒有政府認證的菸
就是那種 國外品牌 但台灣沒進不能賣的
那種菸不能展示 也不能使用
所以結論是 一般的菸根本沒差
可以發
理論上是這樣
謝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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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CQh30J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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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120.7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65221484.A.0B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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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款菸品定義內之「其他菸品」,係指與例示之紙菸、菸 絲、雪茄相同性質之原料製
成供人吸用、嚼用、含用或聞用 之產品。世界衛生組織於二0二0年發布聲明指出,加熱
菸 是菸品,亦即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之規定,應完 全適用於加熱菸(Heated t
obacco products are tobacco products, meaning that the WHO FCTC fully applies to
these products)。為與國際接軌,加熱菸之屬性為第一款 所定之「其他菸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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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4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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