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要跟主管對幹嗎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轟寶的小滷蛋)時間3月前 (2025/09/02 17:5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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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 《rainkaras》 之銘言: : 肥肥當初面試就說好下班不on call不值班 : 但是現在上面頒布一套職責定義 : 要求下班時間處理系統異常 : 雖然現在主管跟當初面試的不同人了 : 所以我現在應該 : 1.直接對崩,表明拒絕遵守on call要求 : 2.不講話裝死,等異常發生的時候再消極處理 : 其實如果鹹鹹在家我是沒差,但我上面自己另外要求出門要帶筆電,手機要裝公司遠端軟 : 我覺得太扯了= = 責任制是指一種特殊的勞動制度,依據台灣《勞動基準法》(勞基法)第84-1條,適用於特 定工作性質的勞工,允許勞雇雙方在工時、例假、休假等方面有彈性的約定,並且需要經主 管機關核備後才具備合法性。 與一般勞工不同的是,責任制員工的工時和休假規定可變動 ,但雇主仍需依規定支付加班費或給予補假,並確保其基本權益不受損害。 然後剛剛再幫你查 月薪要15萬以上 鬼島就是這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0.17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56806872.A.5C1.html

09/04 11:18, 3月前 , 1F
我去蒐證了
09/04 11:18, 1F
文章代碼(AID): #1ejhxON1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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