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投票權賄賂罪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斯巴拉西)時間1年前 (2024/01/07 16:39),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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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時候還真的有碰過半夜來送錢賄選的耶 送錢的還是我國小老師 記得是500多塊的樣子 不過我媽拿走了 我沒分到 怒 後來我國小老師的孫子還有參選里長 有沒有選上就忘了 國小老師都怪人 ※ 引述 《PyTorch (打工主義倡議協會)》 之銘言: :   : 所以這項檢舉到底有多少獎金啊? :   : 如果檢舉一項有50萬蠻多的耶 :   : 那不就表示如果我檢舉八個人 就能去讀CMU MS了!? :   :   : ※ 引述《ILoveMegumin (千早愛音的專屬刻印蟲)》之銘言: :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99條 : : 犯本章之罪或刑法分則第六章之妨害投票罪,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並宣告褫奪公 : 權。 : : 刑法143條 : : 有投票權之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許以不行使其投票權或為一 : 定之 : : 行使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 : 刑事訴訟法228條 : : 檢察官因告訴、告發、自首或其他情事知有犯罪嫌疑者,應即開始偵查。 : : 法務部鼓勵檢舉賄選要點 : : 三、因檢舉人之檢舉而查獲賄選案件,依下列規定給與檢舉獎金: : : (九)查獲前八款以外之人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獎金新臺幣五十萬 : : 元。 : : (十)查獲前九款之人預備賄選者,每一檢舉案件給與各款獎金二分之一 : : 。 : : 賄選行為人自首,並檢舉他人共犯賄選之罪者,不給與獎金。檢舉他 : : 人犯賄選之罪,經查明其為共犯者,亦同。 : : 選舉期間不要亂講話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9.25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04616755.A.71F.html

01/07 16:42, 1年前 , 1F
500賄選好廉價
01/07 16:42, 1F
文章代碼(AID): #1bccCpSV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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