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蕭美琴國籍已刪文
※ 引述《scmono (摸摸諾)》之銘言:
: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 20 條
: 回復中華民國國籍、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經許可進
: 入臺灣地區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 蕭美琴 目前看到有篇討論
: 是他曾經放棄中華民國國籍
: 後來又申請恢復
: 下面這篇
: https://tinyurl.com/ytvsacb8
: 賴清德競辦發言人戴瑋姍:「蕭美琴大使於2002年放棄美國籍,網路謠言已經被事實查核
: 中心,認定為造假謠言,呼籲台灣民眾不要被影響。」
: 只回應早就放棄美國籍,但有沒有申請回復國籍沒回應,也讓網友有繼續討論的空間。
: 這篇新聞來源取材自整段大量引用網友討論
: 首先資訊來源就比較不可信
: 蕭 原本有美國籍 中華民國籍
: 後來又放棄美國籍
: 也針對美國籍部分做出清楚回應
: 但面對是不是曾經放棄ROC這段 沒有回應
: 通常生活下 應該沒有人沒事會放棄ROC籍
: 但他也不說
: 邊邊悶怎麼看
: 要是她當初 真的有放棄 賴蕭配是不是要被系統強退了
2000/11/30 23:36
總統府顧問蕭美琴,則是在今晚發表了書面聲明,澄清外界質疑她,因為具有美國國籍,
而損及對國家忠誠度。同時對於各界對她的關懷及關心,再三表示感謝。
這封刻意迴避總統府字樣,單純以蕭美琴個人身分發表的聲明書中,首先針對蕭美琴
不願意放棄美國籍的原因做出解釋。
蕭美琴說,經過多次詢問各國代表處,放棄美國籍,只有華僑護照,就無法取得包括
日本、泰國、美國、及許多歐洲申根國家的簽證。美國在台協會官員也明白告知,放棄美
國籍,又沒有台灣身份證字號以及永久居留權的護照,只是一份【旅行證件】。美國法律
會把她當作【無國籍人】,這樣的身分,可能連在台灣居留都會有問題,因此讓她無法放
棄美國籍。
蕭美琴認為,這是過去歷史因素所造成的一些不合理規定,以及相關手續的繁雜,她
現在深深體會,但是一般人都不能夠理解。
不會這麼蠢ㄅ
小公舉都沒這麼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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