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菇殺隊
雖然四個板主時沒用
但是三人板主或是兩人板主時就有差
你不比照辦理就會有人吵標準不一怎麼不迴避
雖然實際上是板主被檢舉才要迴避
檢舉的不用,只是有人開先例了
變成後續的人不照做有可能又碰到有人吵標準不一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狀況下就這樣了
公務員心態就是這樣產生的,太苦了
※ 引述《TNPSCG (TNP)》之銘言
: ※ 引述《Wardyal (幹死希露菲)》之銘言:
: : → AiOShi: 此檢舉由板主自行提出,本人迴避判決,三 台中 09/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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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AiOShi: 票採多數決。 台中 09/12 12:
40
: : → AiOShi: 已通知 台中 09/12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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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說四人制板主檢舉迴避到底能幹麻?
: 你不迴避先判違規這樣缺兩票違規
: 迴避不判決變三人制一樣缺兩票
: 四人制多數決就是白痴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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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thought what I'd do was,
I'd pretend I was one of those deaf-mutes,
or should I? 」
by Laughing 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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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9/12 17:01,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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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7:01, 1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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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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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姆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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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18 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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