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L_TalkandCha小組長違反站規(站長裁定)已刪文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survival51)時間1年前 (2022/08/31 22:00), 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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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Y_aK9ld ]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申訴] L_TalkandCha小組長違反站規(站長裁定) 時間: Thu Aug 18 21:56:20 2022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經推文告知此項逾期,故以8.為主要事由)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 finhisky 申訴之小組長: QQKKQKQK 申訴事由: 本人於6/22在L_TalkandCha板發文 [檢舉] gossiping ubcs等板主 故意不處理造謠 #1YiVWVYS (L_TalkandCha) (證01) QQKKQKQK先於6/24回文要求本人於72小時內依置底公告格式發文 #1YjS8r4U (L_TalkandCha) (證02) 又於6/25公告對本人禁言 #1YjjpmbL (L_TalkandCha) (證03) 因本人遭禁言,無法依置底公告格式發文 故站內信QQKKQKQK溝通,表示因遭禁言,請求協助檢舉程序 (證04) QQKKQKQK回信表示不協助轉文至板上 (證05) 本人因此未能於上開期限內,依置底公告格式發文 QQKKQKQK遂於6/28,以本人未於72小時內依規定發文,將上開檢舉案結案 #1YkdQaKq (L_TalkandCha) (證06) QQKKQKQK上開拒絕協助本人轉文之行為,違反下述證07之站規(站長裁定) (組務人員需代為轉貼至申訴專用板) 因上開檢舉案屢遭QQKKQKQK結案、拖延,已不抱期望,原本不想追究了 但近日本人因遭禁言無法於該板發文申訴 再次站內信QQKKQKQK請求協助轉申訴文時,QQKKQKQK又不回復 為保障本人在該板之申訴權,因此提出本件申訴 請群組長依規定處理,命QQKKQKQK需遵守站規協助轉文 --------------------------------------------- #1ReeLWvv (BoardCourt) (證07) 但推至極端, 即使某人不只是程序性失誤、即使某人是在申訴板有秩序干擾甚至鬧板而受水桶, 其申訴權益仍不應有任何減損, 原則上,組務人員仍應於收受其信件後代為轉貼至申訴專用板並實質處理。 三、 如果組務人員也已經拒收其信件怎麼辦? 本站因技術性限制,於板務部任職公務者並無法另外擁有公務信箱。 我個人是已經放棄信箱的隱私性質, 但不能要求任何其他板務人員也這樣做。 板務人員首先也是個使用者、然後才是板務人員。 因此, 各級板務人員有權對任何他不喜歡的使用者設定黑名單、拒絕收信。 如果組務人員已將你設為黑名單、拒收信件, 建議申訴人將申訴文委由該小組中相對資深之使用者代轉給組務人員。 組務人員於收信後, 應依照前述原則處理。 ------------------------------------------------ 8/19新增: 有板友告知也曾遭受相同對待,並提供證據 尚待群組長就板規釋疑,能否於本件申訴一併附上他人之站內信作為證據? 以便佐證小組長違反站規之行為非個案,而係通案 8/22補充: 已轉錄證08至板上 佐證QQKKQKQK是通案性、故意違反站規 本件申訴證據都已提出,請群組長鑒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6.102.1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660830985.A.BE7.html

08/18 22:04, 1年前 , 1F
敏銳的一手 = =
08/18 22:04, 1F

08/18 23:12, 1年前 , 2F
超過兩周了捏
08/18 23:12, 2F

08/18 23:18, 1年前 , 3F
請問群組規哪一條說不能超過14天,就算不受理也是群組長
08/18 23:18, 3F

08/18 23:19, 1年前 , 4F
說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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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3, 1年前 , 5F
About_life 板規 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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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4, 1年前 , 6F
回你的板去吧 洗成這樣 柯韓粉怎能在忍 走上街頭爭取自
08/18 23:24, 6F

08/18 23:24, 1年前 , 7F
由人權啊 凱達格蘭大道等著你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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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5, 1年前 , 8F
人家還有8呢 我格式啥都沒選bc還有人幫我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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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26, 1年前 , 9F
判得很好 就不用擔心跑來這邊特地留言 群組長自有明見
08/18 23:26, 9F

08/18 23:27, 1年前 , 10F

08/18 23:30, 1年前 , 11F
你們板主能在群組宣判不受理申訴 ,我頭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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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34, 1年前 , 12F
About_life 板規 2.b. 是特殊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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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35, 1年前 , 13F
不知 8.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有超過期間嗎?
08/18 23:35, 13F

08/18 23:37, 1年前 , 14F
若群組不受理 會宣判並告知不受理原因 假如我記得沒錯的
08/18 23:37, 14F

08/18 23:38, 1年前 , 15F
08/18 23:38, 15F

08/18 23:40, 1年前 , 16F
反正都放上來了 自刪多浪費之前的努力 放了還有機會 希
08/18 23:40, 16F

08/18 23:40, 1年前 , 17F
望這次不會追加判決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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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43, 1年前 , 18F
我先卡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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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45, 1年前 , 19F
要求72小時回復,然後隔天就水桶,我也被這樣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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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46, 1年前 , 20F
我還被永桶過勒 你們小case
08/18 23:46, 20F

08/18 23:52, 1年前 , 21F
繼續當PTT 沒有程序正義 繼續玩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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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8 23:57, 1年前 , 22F
編輯太多次群組可能會不受理哦 自己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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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06, 1年前 , 23F
退10的批踢踢鬧板邊緣底層說的你要聽啊!難得吐出象牙!
08/19 00:06, 23F

08/19 00:08, 1年前 , 24F
JustSad請問你反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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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08, 1年前 , 25F
可惜申訴人不能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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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09, 1年前 , 26F
是要問你幾次才要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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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10, 1年前 , 27F
你敢不敢誠實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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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00:17, 1年前 , 28F

08/19 00:29, 1年前 , 29F
趁你還沒桶前快大聲說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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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1:37, 1年前 , 30F
基本上依照前站務的公告,的確是要保證向上申訴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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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finhisky (27.247.225.95 臺灣), 08/19/2022 12:04:19

08/19 12:24, 1年前 , 31F
反之 其實也可以找其他使用者或群組長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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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29, 1年前 , 32F
你編輯刪掉之前的編輯紀錄也是可以抓得到的 一堆竄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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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30, 1年前 , 33F
也可以抓到 PTT畢竟資工系出身的 反正重點不是你寫啥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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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30, 1年前 , 34F
案情如何 就試著相信群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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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01, 1年前 , 35F
going的意思是,好像是有責任要接受處理的人,可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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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01, 1年前 , 36F
,藉此將責任甩給其他人。 難怪QQ請假不手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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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47, 1年前 , 37F
我的意思是 如果拒絕轉信 可以視為設黑名單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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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48, 1年前 , 38F
雖然你名字打錯 但我想應該說的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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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49, 1年前 , 39F
你為什麼要自己對號入座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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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53, 1年前 , 40F
沒辦法 他每次都說我不是說你阿 但那個人就是我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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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53, 1年前 , 41F
不是說你 但他應該也不想自首 就當做沒這回事 pass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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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54, 1年前 , 42F
就真的不是說你 不然要我怎麼說 奇怪耶 說者無心聽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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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54, 1年前 , 43F
我自己還是有幫轉人過 以前同事市直接設黑名單 所以有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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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54, 1年前 , 44F
意 就這樣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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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4:56, 1年前 , 45F
似經驗 其實找人代轉問題沒那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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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5:06, 1年前 , 46F
說你(X) 只是想酸QK仇家(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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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復較多,直接編輯補充 gogin小組長說的拒絕轉信,視為設黑名單,不妥,因 1. 站長已裁示,組務有責任代為轉貼。規定不應只是訂來參考用的 2. 站長裁示的組務人員,是否包含上級組務,不無疑義 3. 站長裁示是寫,如果組務人員設定黑名單、拒絕收信可找人轉貼 僅單純拒絕"轉"信,未拒絕一般收信,似非裁示所指之拒絕"收"信 4. 裁示寫:委由該小組中相對資深之使用者。似可推論,符合條件可代為轉信者 ,似有些許條件限制。 5. 承上1~4,因有上開裁示規定,如自行找他人轉信,而非寄站內信給組務代轉時 組務如以由他人轉信不符站規,不予受理時,只能自認倒楣 6. 如找他人轉貼,試問轉貼內容違反板規,要處罰誰? 能隔空罰申訴人嗎? 罰代為轉貼人是否合理? 7. 有些板可能禁止非當事人轉貼或板規不是一望即知 如本板規定:非當事人禁止發文。請問代為轉貼,是否算當事人? ※ 編輯: finhisky (27.247.225.95 臺灣), 08/19/2022 16:31:27

08/19 16:31, 1年前 , 47F
只是個人的意見 只是提出救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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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32, 1年前 , 48F
所以推文的gogin是不是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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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32, 1年前 , 49F
是go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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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35, 1年前 , 50F
是指您。我打錯字,對不起您。您說的每次,其實應只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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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35, 1年前 , 51F
件事,針對每次,我就不跳針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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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36, 1年前 , 52F
你不用去想這些吧 這跟你的宣判沒有直接關係 你就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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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37, 1年前 , 53F
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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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42, 1年前 , 54F
啃瓜子已經有一位違反站務聲明、站長判例的Q組長了,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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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42, 1年前 , 55F
可能是長時間的等待 就這樣 這時候打發時間轉移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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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43, 1年前 , 56F
忘g組長能代為肩負依各級規定處理組務,方為板友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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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45, 1年前 , 57F
你再酸他對你判決也沒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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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46, 1年前 , 58F
已經提醒過忍不住的話站內信比較划算 頂多罰單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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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6:47, 1年前 , 59F
你就算要灌到他把你黑名單 那也只是你們兩個人之間的事
08/19 16:47, 59F

08/19 17:00, 1年前 , 60F
反正我處理案子就是這樣 證據到哪我辦到哪裡 謝謝關心
08/19 17:00, 60F

08/19 17:01, 1年前 , 61F
他的風格跟我無關 大概是這樣
08/19 17:01, 61F

08/19 17:10, 1年前 , 62F
只是單純討論個案例 也可以提醒我組務的事 真用心XD
08/19 17:10, 62F

08/19 17:20, 1年前 , 63F
根本不關你的事一直往臉上貼金是有事嗎 到底內文哪裡有
08/19 17:20, 63F

08/19 17:21, 1年前 , 64F
你這個帳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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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7:22, 1年前 , 65F
刷存在的極端像就是壞那樣 你要學他嗎
08/19 17:22, 65F

08/19 19:41, 1年前 , 66F
順便問一下 有人肯幫忙代為轉申訴文嗎?
08/19 19:41, 66F

08/21 06:15, 1年前 , 67F
別人說什麼鬼話風涼話聽聽就好 自己申訴自己來
08/21 06:15, 67F
※ 編輯: finhisky (39.8.69.218 臺灣), 08/22/2022 14:11: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urvival51 (106.64.154.254 臺灣), 08/31/2022 22:00:18
文章代碼(AID): #1Z3sbpY2 (Margina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