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苗苗叫公務員唸自己推文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天音彼方的專屬刻印蟲)時間3年前 (2022/06/13 22:39), 編輯推噓6(6011)
留言17則, 12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7/43 (看更多)
※ 引述 《CavendishJr (三劑突破性感染確診梅西)》 之銘言: : 標題: [姆咪] 苗苗叫公務員唸自己推文 : 時間: Mon Jun 13 13:20:24 2022 :   :   :   :   : 直接在質詢台上唸出來 :   : 好過分喔 :   : 怎麼可以這樣 :   : 我決定這次市長投阿北 :   :   :   憲法法庭第2號判決 思想自由保障人民之良心、思考、理念等內在精神活動,是人類文明之根源與言論自由之基 礎,亦為憲法所欲保障最基本之人性尊嚴,應受絕對保障,不容國家機關以任何方式予以侵 害。就此,司法院釋字第567號解釋曾明確諭知:「縱國家處於非常時期,出於法律規定, 亦無論其侵犯手段是強制表態,乃至改造,皆所不許,是為不容侵犯之最低限度人權保障。 」國家於非常時期,如仍不得以因應緊急事態為由而強制人民表態;則平時法制自更不得以 追求其他目的(如維護名譽權等)為由,強制人民表態,以維護人民之思想自由。 強制道歉係強制人民不顧自己之真實意願,表達與其良心、價值信念等有違之表意。個人是 否願意誠摯向他人認錯及道歉,實與個人內心之信念與價值有關。於加害人為自然人時,強 制道歉除直接限制人民消極不表意之言論自由外,更會進而干預個人良心、理念等內在精神 活動及價值決定之思想自由。此等禁止沉默、強制表態之要求,實已將法院所為之法律上判 斷,強制轉為加害人對己之道德判斷,從而產生自我否定、甚至自我羞辱之負面效果,致必 然損及道歉者之內在思想、良心及人性尊嚴,從而侵害憲法保障自然人思想自由之意旨。 雖然這案件是法院逼民眾強制道歉 被判違憲 但跟議員要求公務員唸自己推文有87%像 就是一種自我羞辱 法院都不能強制人民表態了 議員還敢逼人表態 你島問政水準zz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1.134.18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55131190.A.5AF.html

06/13 22:41, 3年前 , 1F
112法律就這水準
06/13 22:41, 1F

06/13 22:41, 3年前 , 2F
苗水準就這樣 當初要戰母豬教 戰到蘇美去 教主看戲
06/13 22:41, 2F

06/13 22:42, 3年前 , 3F
這真的很噁心 塔綠班也不會支持這種文革行為吧?
06/13 22:42, 3F

06/13 22:43, 3年前 , 4F
法律系呵呵
06/13 22:43, 4F

06/13 22:43, 3年前 , 5F
真的噁心 自裸裸的羞辱 怎麼不叫bj26bj上台朗讀他的
06/13 22:43, 5F

06/13 22:43, 3年前 , 6F
反串文
06/13 22:43, 6F

06/13 22:44, 3年前 , 7F
只差沒一本英語錄了
06/13 22:44, 7F

06/13 22:44, 3年前 , 8F
侵犯思想自由的話犯什麼罪
06/13 22:44, 8F

06/13 22:44, 3年前 , 9F
好了啦4%仔
06/13 22:44, 9F

06/13 22:45, 3年前 , 10F
念出來然後呢 違反中立在哪兒你要說啊
06/13 22:45, 10F

06/13 22:49, 3年前 , 11F
顏色錯誤捏
06/13 22:49, 11F

06/13 22:49, 3年前 , 12F
在臉書買便宜唉鳳的咖就這樣了
06/13 22:49, 12F

06/13 22:50, 3年前 , 13F
如果支持廢死 那就更不應該逼人表態
06/13 22:50, 13F

06/13 22:50, 3年前 , 14F
同樣都是人權保障的範圍 怎麼這時候就忘了
06/13 22:50, 14F

06/13 22:51, 3年前 , 15F
沒看苦無等等左派這時候都閉嘴了嗎
06/13 22:51, 15F

06/13 22:53, 3年前 , 16F
乖乖跟國母一起吃糖 https://i.imgur.com/RH7TUZr.jpg
06/13 22:53, 16F

06/13 22:55, 3年前 , 17F
她支持的是鄉愿 不是什麼中心主張 垃圾一個
06/13 22:55, 17F
文章代碼(AID): #1YfqmsMl (Marginalm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7 之 43 篇):
文章代碼(AID): #1YfqmsMl (Margina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