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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Marginalman作者 (GDK)時間4年前 (2021/12/07 14:54),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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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性侵7歲女童29次拍猥褻照 超商廁所犯案誆「長大嫁給我」  南投縣林姓男子對國小一年級小女孩伸狼爪, 將小女孩帶回住處、便利商店廁所、甚至在保母家性侵或猥褻, 並以手機拍攝照片、影片,短短半年多達29次, 被害女童懵懂說:「他說若我不給他用,他就不理我,還跟我說,叫我長大後嫁給他。」 南投地院日前審理後,將林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 依「論罪科刑」判決應執行刑9年10月。 判決書指出,林姓男子已婚、住在南投市, 他因為身體健康不佳,長期無業,僅以打零工勉強維生, 2017年11月起,他多次性侵親友家年僅7歲、就讀國小一年級的女童, 過程中還以手機拍攝影片及照片,回家再存在自己的電腦裡,被害女童的母親發現報案。 判決書指出,警方獲報於2018年9月持搜索票至林男家搜索,扣得手機、電腦等證物, 發現林男2017年起在自己住處、便利商店廁所、加油站廁所甚至保母家, 猥褻或性侵小女童。 「當時說不要,他說若我不給他用,他就不理我,還跟我說,叫我長大後嫁給他。」 小女童說,她當時騙林男說好,坦承不喜歡林男親她嘴巴等行為。 法官認為,7歲小女童心理猶處於發展階段,性自主決定及自我保護能力未臻成熟, 林男竟為了一己私慾,違反小女童意願強制性交、猥褻並拍攝影片及照片, 戕害小女童的身心甚鉅,可能損及小女童日後對於兩性關係之認知, 對林男29次犯罪行為分別判處7年1月至8年9月不等有期徒刑, 應執行有期徒刑9年10月。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1205/DVRBWKCYDNDWDP7I3Z33Z5LWF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22.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38860042.A.709.html

12/07 14:56, 4年前 , 1F
幹 怕
12/07 14:56, 1F

12/07 14:57, 4年前 , 2F
請標題的小心不要犯法
12/07 14:5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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