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 民訴大師請進已回收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摩斯當勞)時間4年前 (2021/07/11 22:22), 編輯推噓2(207)
留言9則, 5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我一直有個問題 預備合併 先位之訴有理由,後位就88 先位之訴無理由,那麼後位就上場 這個制度的意義 不就是讓人有個備胎ㄇ 才能紛爭解決一回性 那為什麼有題目會出 甲一審先位無理由 ,後位有理由 甲針對先位上訴 啊後訴有理由 啊不就有理由勝訴了 為啥還要針對先位上訴? 我是哪邊觀念有盲點嗎 求解 雖然這不影響寫題目解題之類的 但我還是很好奇這樣意義在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51.2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26013326.A.597.html

07/11 22:22, 4年前 , 1F
看成民度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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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22, 4年前 , 2F
樂芙不知道
07/11 22:22, 2F

07/11 22:32, 4年前 , 3F
先位可能對他比較有利阿 備位就保險用ㄉ
07/11 22:32, 3F

07/11 22:32, 4年前 , 4F
有理由等於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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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34, 4年前 , 5F
備胎有嫌多的?況且先訴被駁回會影響後訴嗎?不會的
07/11 22:34, 5F

07/11 22:34, 4年前 , 6F
話為何不能修補現在用的輪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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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46, 4年前 , 7F
旋風你這樣是讀不了民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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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1 22:47, 4年前 , 8F
我認識一個民宿大師 他都早上起來跑步
07/11 22:47, 8F

07/11 22:47, 4年前 , 9F
他跟我們說 一床棉被之不治 何以天下國家為
07/11 22:47, 9F
文章代碼(AID): #1WwlwEMN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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