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C_Idol / 小組長 / 齁板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瓦特)時間3年前 (2021/04/09 23:40), 3年前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4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11/15 (看更多)
我是覺得如果連署新看板不用看反對數 規則是應該要"明確指出" 而不是保留解釋權 如果這次要用解釋權帶過我是無所謂 提的也不是我 我會有興趣的是群組長能不能解決這次問題 要解決問題應該是要修改規則 明確指出連署新看板時 僅需要"有效贊成"達標 而不是"有效贊成 - 有效反對"達標 不然你定義了"有效連署"的定義 結果前幾節的"連署"卻不是指"有效連署" 而是"有效贊成票" ???????? 智障? 講難聽點就只是硬ㄠ而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2.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17982832.A.751.html

04/09 23:41, 3年前 , 1F
規範清楚的話以後怎麼凹
04/09 23:41, 1F

04/09 23:42, 3年前 , 2F
可能選板主才要有效連署吧
04/09 23:42, 2F
※ 編輯: walter741225 (114.34.2.4 臺灣), 04/09/2021 23:45:02

04/09 23:45, 3年前 , 3F
漫吐仔下台==
04/09 23:45, 3F

04/09 23:48, 3年前 , 4F
裝死比較快,群組積案一大堆了
04/09 23:48, 4F
文章代碼(AID): #1WS7LmTH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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