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姆咪] 馬來人
※ 引述《jerry7668 (回歸初衷)》之銘言:
: 那個啊 4-11有明確指出
: 發文回文推文
: 我想使用者這一塊應該不能用4-11
: 而是要用4-20 上位法去檢舉
: 畢竟4-11寫很明確了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以現行板務作風來看
除非有鬧上「看板警察局」, 4-20 這一條幾乎毫無用武之地吧?
而且,在 #1IL21ed2 (L_TalkandCha) 他組判例中,有說明「使用者建議」也屬於公開發
言,應受板規限制
但是,在皇城那邊
除了去年檢舉「XX廚就是噁」的案件,被小勝打槍之外,並無其他先例。
因此到目前,我還無法肯定
到底板規有否對發回推文以外之發言,進行對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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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念正確 建議大家學
https://i.imgur.com/7CtzwaL.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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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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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aptic (118.100.129.228 馬來西亞), 02/26/2021 13:34:19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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