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我可以告主管嗎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狐)時間5年前 (2020/10/26 19:14), 編輯推噓6(6016)
留言22則, 8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26 (看更多)
※ 引述《moonoftree (長門教第一教徒 樹樹醬♪)》之銘言: : 標題: [閒聊] 我可以告主管嗎 : 時間: Mon Oct 26 18:32:40 2020 : : 他今天嗆我 : : 去自盡吧 : : 這可以告了吧 : : 我有精神疾病耶 : : 媽的 : : 跟我開這種玩笑 : : 假如我真的去自盡你負擔的起? : : -- : 我本命 http://i.imgur.com/d7bAHpA.jpg
我老婆1 http://i.imgur.com/igAkrEC.jpg
: 我老婆2 http://i.imgur.com/S6wwN8p.jpg
我老婆3 http://i.imgur.com/rHWF1XN.jpg
: 我老婆4 http://i.imgur.com/0wgiMSK.jpg
我老婆5 http://i.imgur.com/IvXwvZ7.jpg
: 我老婆6 http://i.imgur.com/yGeoYo7.jpg
我老婆7 http://i.imgur.com/9IhC8OP.jpg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9.212.198 (臺灣)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03708363.A.20C.html : → walter741225: ? 10/26 18:33 : 推 Katsuyuki118: 來龍去脈? 10/26 18:34 : : 我們報告要填一個確認文件 : 我沒有看清楚就將一個選項打勾了 然後被檢討 : : 推 Benbenyale: :( 職場哲學 千萬不要對同仁認真 10/26 18:34 : : 我焦慮症會想這些想到停不下來 : : → chooxs2: 告死他 10/26 18:34 : 推 Mesenne: 肛他 10/26 18:35 : 推 SOSxSSS: 他切嗣 10/26 18:36 : 推 Emerson158: 想不開前,先請我吃拉麵,我要大盛加叉燒加點炸雞 10/26 18:36 : 推 Katsuyuki118: 這要吉哪條 法律系的來說說 10/26 18:36 : : 管他的 反正我想離職又多了一個理由 : : 推 Apache: 找駐板法律系幫你吉 10/26 18:36 : 推 Emerson158: 4-1吧,我常被檢這條,只是幾乎沒過,嘻嘻 10/26 18:37 : 推 sacrifice: 這因該只能吉民事吧 10/26 18:44 : 推 uiue: 一皮天下無難事 10/26 18:45 : 推 plzza0cats: 離職了吧 10/26 18:48 : 推 ig49999: 同事不會幫你作證的 10/26 18:48 : : 他是 skype 打的 我有留對話紀錄 : : 推 kid725: 念你一代宗師 10/26 18:50 : 推 OyodoKai: 你吉下去 主管應該真的希望你自盡 :) 10/26 18:50 : → kid725: skype? 先問你是公開群組還是一對一 10/26 18:50 : → kid725: 一對一的話公然侮辱告不成 10/26 18:51 : : 公開群組 : : → OyodoKai: 難怪台積電人資聽到我自閉症就打發掉我了 :( 10/26 18:51 : : 這種事能藏當然是藏著 : : 推 Benbenyale: 鑄板律師協尋中 10/26 18:51 : ※ 編輯: moonoftree (1.169.212.198 臺灣), 10/26/2020 18:54:33 : 推 Apache: 職業傷害 10/26 18:51 : → edward40812: 第一份工作就告主管 之後應該很難在業界轉職 10/26 18:52 : → rada118: 吉啊,教唆殺人 10/26 18:55 就告啊 以戰逼和拿和解金 上新聞看誰會怕 菜鳥就是打赤腳的 還怕主管這個穿鞋的啊? 他都把發言權給你了 不用有點可惜 業界算了吧 台灣又不是只有GG能待 -- 本人在此宣誓,絕不向法院提告任何一位在此篇文章中推噓文的鄉民 依「大法官釋字509號」 http://0rz.tw/CUxX6 基於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對於善意發表言論採從寬解釋採取「真正惡意原則」 也就是發表言論時無毀損他人名譽的惡念,即使事後發現與真相有差距 都符合「善意」,否則就「有礙整體人類社會之進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4.48.6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603710897.A.D4D.html

10/26 19:20, 5年前 , 1F
本人在此宣誓,絕不向法院提告任何一位在此篇文章中
10/26 19:20, 1F

10/26 19:20, 5年前 , 2F
太長了 複製不下
10/26 19:20, 2F

10/26 19:21, 5年前 , 3F
原來是GG喔
10/26 19:21, 3F

10/26 19:22, 5年前 , 4F
不管是不是GG 業界封殺都聽聽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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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22, 5年前 , 5F
業界封殺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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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22, 5年前 , 6F
恐嚇新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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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23, 5年前 , 7F
不是GG
10/26 19:23, 7F

10/26 19:29, 5年前 , 8F
薑還是老的辣 阿北這段真的說中點了
10/26 19:29, 8F

10/26 19:30, 5年前 , 9F
鍵盤提告啦 你現實敢告?
10/26 19:30, 9F

10/26 19:32, 5年前 , 10F
因為主管很聰明啊 都抓來一對一幹譙的
10/26 19:32, 10F

10/26 19:32, 5年前 , 11F
要有啥證據 誰會天天帶著錄音筆
10/26 19:32, 11F

10/26 19:33, 5年前 , 12F
他試用期 主管就是吃定他不敢怎樣
10/26 19:33, 12F

10/26 19:34, 5年前 , 13F
那就看他自己啦 通常都會忍氣吞聲 新人嘛
10/26 19:34, 13F

10/26 19:35, 5年前 , 14F
果凍魚主管更靠北 說是用沒過但是再給你一次機會
10/26 19:35, 14F

10/26 19:36, 5年前 , 15F
試用
10/26 19:36, 15F

10/26 19:37, 5年前 , 16F
而且試用期也不算正式員工 很微妙
10/26 19:37, 16F

10/26 19:39, 5年前 , 17F
現在法條沒試用期啦 錄取就是正式員工 只是灰色地帶你懂得
10/26 19:39, 17F

10/26 19:40, 5年前 , 18F
沒過就是請你自己辭 不辭就是給你錢隨便說能力不足打發掉
10/26 19:40, 18F

10/26 19:40, 5年前 , 19F
前一個部門看了兩個 其中一個還是偷抽菸被抓到 可憐那
10/26 19:40, 19F

10/26 19:41, 5年前 , 20F
抽煙也不行什麼糞公司
10/26 19:41, 20F

10/26 19:43, 5年前 , 21F
就算他衰剛好被廠長抓到...
10/26 19:43, 21F

10/26 19:46, 5年前 , 22F
爽 菸蟲去死
10/26 19:46, 2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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