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PTT已刪文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丸山彩的專屬刻印蟲)時間7年前 (2019/06/02 19:00), 7年前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6/26 (看更多)
※ 引述《surimodo (好吃棉花糖)》之銘言: 科偵隊根據舉發人提供資料偵辦,發現資料無法構成證據,後重起爐灶,依刑法侮辱公署 罪嫌再報北檢指揮偵辦,卻在向PTT網站管理單位申請原始貼文時遭拒,花許多時間公文 往返,最後由承辦檢察官出面調取,才順利取得。 所以是警察調資料會被拒絕 但檢察官就可以 這個意思嗎

06/02 18:23,
沒搜索票嗎?
06/02 18:23

06/02 18:36,
不是刑期兩年以下不給調嗎?
06/02 18:36
如果是要查使用人的ip位址的話 確實只有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調取票阿 而且還必須要是3年以上的罪 不過這些都是理想啦 實際上也有發生過警察親自調取 雖然是證據取得的禁止 但到了法庭 剛好遇到趕下班法學派的法官 直接權衡一下 就不會構成證據使用的禁止了 接著在法庭上調查並搭配自由心證 就能當作定罪的證據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159.41.53 (丸山彩的子宮)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559473230.A.282.html ※ 編輯: ILoveMegumin (49.159.41.53 臺灣), 06/02/2019 19:01:54

06/02 19:14, 7年前 , 1F
尼法律系?
06/02 19:14, 1F

06/02 19:17, 7年前 , 2F
行速大師
06/02 19:17, 2F

06/02 19:17, 7年前 , 3F
不是 我刻印蟲
06/02 19:17, 3F
文章代碼(AID): #1SywnEA2 (Marginal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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