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我要當板主!已刪文

看板Marginalman作者 (阿克西斯教小埋★騎士)時間9年前 (2017/01/17 06:06), 9年前編輯推噓13(13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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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讀了一次那個冗長的板規 對某些條文大概有些想法吧 總而言之,我對板規的原則應該是"寬鬆而明確" 對板眾的規定不要鎖得太死 板規要明確減少板主主觀判斷機會 下面逐條來講 == 3-4 本板板規之追溯期為十四日,逾期之檢舉板主一概不受理。 == 希洽的追溯期為十四日,惟超過近兩個星期的違規跟本不會對板友造成實際損害, 既然幾無損害,則處罰其實毫無必要,故我認為追溯期縮減為七日即可。 == 4-6 本板不應發表任何爭議言論或引戰言論。 5-6 使用者於本板發文或回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5-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5-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於本板板主S文程序後,仍無視警告繼續發表或回覆相關文章 ,內容具有爭議性者。 *經板主判定蓄意發文或回文引起爭議者。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5-6-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6-4 使用者於本板推噓文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6-4-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 6-4-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經板主判定蓄意推噓文引起爭議者。 *推噓文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6-4-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7-6 使用者轉錄至本板之文章內容引起爭議,且符合7-6-1中之條件者, 認定為蓄意引戰,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三個月以上。 7-6-1 蓄意引戰條件如下表: *經板主判定蓄意轉錄文章引起爭議者。 *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並產生針對之事實者。 *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等相關支持粉絲群眾者。 *蓄意挑起不同ACGN作品粉絲、玩家之間的紛爭者。 符合以上任一條件即構成蓄意引戰。 7-6-2 私人恩怨之違規需當事人檢舉方成案。 == 4-6 5-6 6-4 7-6之有關「蓄意引戰」之規定,我認為全部都應該刪除。 蓄意引戰之定義太廣,且過於主觀,諸如「引起爭議」、「挑起爭端」云云, 沒有明確標準去判斷,而只能由板主主觀判斷,使板友難以理解板規執行的範疇。 再者,依創板宗旨1-2-1,希洽板以交流、溝通、理解之自由討論為根本原則, 討論作品產生衝突在所難免,只要不惡意辱罵、人身攻擊,皆無以板規處罰之理。 以下逐項討論 1.經板主判定蓄意轉錄文章、推噓文引起爭議者: 刪除,理由同上文。 2.文章內容含有私人恩怨者: 刪除,私人恩怨難以認定,且若無達到惡意辱罵、人身攻擊程度,並無處罰必要。 3.多次負面攻擊ACG相關作品、聲優、角色支持者: 刪除,若無達到惡意辱罵、人身攻擊程度,無處罰必要。 4.蓄意挑起不同作品粉絲間之紛爭: 刪除,「蓄意」如何認定?「挑起紛爭」如何判斷?行為人主觀事實難以查證, 客觀要件也不明確,根本上難以客觀判斷,沒有處罰的公正合理性,故刪除。 == 4-7 本板不應放雷,即不應於未告知的情況下透漏作品劇情。 若有作品劇情之透漏,需要做防雷處理。 5-7 使用者之發文、回文中若有一年內作品之劇情透露,應於頁首 防雷,且文章標題不可透露劇情。 違反本條者指名警告一次並刪除文章。 若標題有劇情透露之事實則視為蓄意放雷,水桶一周以上並退文。 5-7-1 有效之防雷措施應利用文章前20行進行警示,文章前20行不得有 劇情透露。 5-7-2 若於板主判決前修改文章且達到防雷標準,則不刪除文章或退文。 5-7-3 若原作者不希望推文內容中有劇情透露,可於標題或內文加註。 6-5 若文章作者有標明文章禁雷,使用者禁止於推噓文中放雷。 違反本條者初犯警告一次,累犯水桶一週。 7-7 使用者轉錄至本板之文章內容若有一年內作品之劇情透露,應於頁首 防雷,且文章標題不可透露劇情。 違反本條者直接水桶一週以上並刪除文章。 若標題有劇情透露之事實則視為蓄意放雷,直接水桶一個月以上並退文。 7-7-1 有效之防雷措施應標註於標題且利用文章前20行進行警示,文章 前20行不得有劇情透露。 7-7-2 若於板主判決前修改文章且達到防雷標準,則不刪除文章或退文。 7-7-3 若轉錄者不希望推文內容中有劇情透露,可於標題或內文加註。 == 防雷之規定,我認為應允以放寬標準。 h板主所述「大手指容易按錯」、「手機使用者易被雷」云云,皆屬使用者因 自己之過失而導致自身不被雷之權益受到損害,板規不應為保護少部分因過失 而被雷的使用者而造成多數人的困擾。規定必須空20行的效果僅為擾民而已。 管見以為,可以文章的標籤做為防雷的分類標準: 1. [16秋] [15夏] 諸如此類之心得文,若標題有載明「作品名」、「集數」, 則不必防雷,因使用者可以自行判斷該文有可能會導致自己被雷,而應迴避。 2. [推薦] 推薦文,應是給未看過該作品的人看的推薦文章,照理來說,文章內 不應有劇情雷,如有劇情雷應於內文開頭標註及空二十行。 3. [閒聊] 閒聊文,若閒聊文中有「重大劇情」雷,應防雷並明文作品空二十行。 至於「重大劇情」為何,此部份實難以明確定義,應由板主群討論後裁決。 4. 其它文章標籤,準用同[閒聊]之規定。 == 7-9-3 作品官方公告禁止散佈者,一率不得以任何形式散佈。 違者不論分享內容多寡,等同違反7-9。 == 本條規定,應予以限縮至臺灣地區版權作品。 == 5-2-2 本項違規判決分為以下三種: *無違規: 沒有違反板規 *輕微違規:輕微違規,板主權衡後認為可以不處分。 然而記入違規紀錄。 *違規: 明顯違規,視為違反5-2處理。 == 我認為應刪除輕微違規。 板規明定之規則,違規則違規,無違規則無違規,何來輕微違規之有? 若板主認為情事難以判斷,應依罪疑惟輕原則,判定無違規,而非「輕微違規」。 == 其他板規未明定者: 1.私信檢舉: 私信檢舉制度應予以廢止。檢舉人私信板主,而被檢舉人不知其被檢舉之情事, 短時間內縱被檢舉人有改善之意欲卻無法知悉,應一律採公開檢舉制,使被檢舉人 能知悉檢舉。 2.違規處理時效: 板規應明定板主處理違規之時限,以免檢舉人及被檢舉人權益受損。 3.板規過於冗長: 板規常常重覆的東西一直寫,我認為只要先定義好名詞如「雷」、「人身攻擊」 後面的東西其實可以不用一再的提,可以大幅縮減板規篇幅。 我相信這樣願意讀板規的人也會變多。 == 總之無論有沒有要參選,我對板規的想法大概就是這樣了。 看有沒有什麼想法或覺得不妥的地方希望能提出來討論。 -- weichipedi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9.194.5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484604411.A.8FA.html

01/17 06:11, , 1F
好長 有沒有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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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13, , 2F
結果我發現打得比我今天要交的報告還長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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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23, , 3F
好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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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23, , 4F
廢文政策呢 發廢文會不會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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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24, , 5F
例如:花丸都吃什麼早餐 這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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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27, , 6F
我的話不會認定為空洞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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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27, , 7F
只要有acg點 有明確的意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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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32, , 8F
如果只提到角色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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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37, , 9F
#1OTSgqbH (C_ChatBM) 這篇中職菇的文你會怎麼判?
01/17 06:37, 9F

01/17 06:37, , 10F
什麼意思 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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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判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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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38, , 12F
最主要在問66歌在青少年中的流行程度 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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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40, , 13F
要當可以 不要惡墮就好(拍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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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42, , 14F
9-7也修一下 本尊水桶 分身一個小警告就等同永久水桶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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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成分身加重條款 本尊跟分身各加桶一個月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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額 不行 那個我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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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理由動那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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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43, , 18F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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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44, , 19F
好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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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想個理由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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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心愛好可愛 心愛在下老婆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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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提到角色名字 沒提到劇情和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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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 至少要有明確的東西 比如劇情 圖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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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嚴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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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好麻煩喔 改成我還是阿康來繼承Leeng皇的意志好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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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52, , 26F
@@隨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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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大概是:目前判輕微違規的 我都會判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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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56, , 28F
可以全部打掉照西部板規ㄇ 除了推噓獎懲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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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7 06:58, , 29F
我已經盡可能改的寬鬆了
01/17 06:58, 29F

01/17 06:59, , 30F
CQ表示:
01/17 06:59, 30F

01/17 06:59, , 31F
什麼時候選
01/17 06:59, 31F

01/17 07:03, , 32F
CQ幾乎不算有板規吧XD
01/17 07:03, 32F

01/17 07:32, , 33F

01/17 07:45, , 34F
選心愛啊~ yee
01/17 07:45, 34F

01/17 09:31, , 35F
跟之前風向完全不一樣@@
01/17 09:31, 35F

01/17 09:33, , 36F
然後我不太懂蓄意引戰 跟 惡意辱罵 人身攻擊 有什麼差
01/17 09:33, 36F

01/17 11:53, , 37F
會明文放寬acg點認定嗎?會廢政治點限制嗎?會把強制
01/17 11:53, 37F

01/17 11:53, , 38F
30人聯署入法嗎?
01/17 11:53, 38F
不會明文放寬,但板規會實質放寬。 不廢政治文限制。 會。 但是所有的板規修改都要有大部分板主同意, 所以我只能做到表態,不能保證一定能改 (如果兩位板主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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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防雷已經是板友選舉出來的東西,即便這樣還會改嗎?
01/17 11:55, 39F
我研究看看@@ ※ 編輯: weichipedia (110.28.99.148), 01/17/2017 12:33:48
文章代碼(AID): #1OVKFxZw (Marginalman)
文章代碼(AID): #1OVKFxZw (Marginal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