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離婚辦理

看板Malaysia作者 (自閉善良又無害)時間11年前 (2013/05/14 17:10), 編輯推噓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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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男方是馬來西亞華人(無宗教問題),且雙方沒有在台灣註冊,只有在馬來西亞 辦理結婚登記,而女方已有4年多沒入境馬來(分居4年),其實也搞不懂為什麼男方 當初不辦理離理登記..現在男方想辦理離婚了,他說問過律師,女方不用去馬來西 亞也可以簽名辦離婚,只要去馬來西亞駐台領事館簽名就可以了... 可是我查不到馬來西亞駐台領事館的資料,是指友誼貿易處嗎?是否辦理方式就跟 男方說的一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79.52

05/14 18:26, , 1F
我記得單方面離婚2年就生效? 如果不差這兩年...
05/14 18:26, 1F
男方急著辦,似乎有再婚的打算..所以才搞不懂先前為什麼不先單方提離婚 ※ 編輯: VV214 來自: 122.118.17.176 (05/14 23:36)

05/15 15:23, , 2F
對,友誼貿易中心,請見以下網址
05/15 15:23, 2F


05/15 15:24, , 4F
請見:八、離婚判決書驗證應如何辦理
05/15 15:24, 4F

05/15 15:31, , 5F
刊登民事裁定/限定繼承全國版登報,請搜尋:
05/15 15:31, 5F

05/15 15:33, , 6F
判決離婚法院公告登報,選"東南亞地區配偶"
05/15 15:33, 6F

05/15 15:35, , 7F
總結:手續很多,看來是急不來的!
05/15 15:35, 7F
非常感謝你提供的資訊^^ ※ 編輯: VV214 來自: 122.118.10.211 (05/16 13:52)

05/17 00:28, , 8F
單方申請離婚快的話6個月到9個月就可辨好
05/17 00:28,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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