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 30天 的停留(沒辦重入國)

看板Malaysia作者 ( 美神)時間14年前 (2010/03/24 09:02),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Hi大家好, 有個問題請教大家, 這次回家過年前, 沒有辦重入國許可, 因為我原預計30天內就要到下個國家開始工作, 由於工作簽證的作業沒想像中順利, 看來會delay讓我超過這30天, 雖然我的居留證到30/9/2010, 可是我還是有30天的限制對嗎? 請問過期的話是不是也跟居留證過期一樣的罰法呢? ex. 1~10天 罰1000元 11~20天 罰3000元 etc... 因為我應該最多不會超過10天, 所以想看能不能省下出境去香港的機票 (為了出境最便宜??) 還是台灣哪裡可以辦延期之類的, 請各位解惑^_^ 謝謝大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136.153 ※ 編輯: mason 來自: 118.165.136.153 (03/24 09:03)

03/24 13:38, , 1F
可以問移民署看看
03/24 13:38, 1F

03/24 23:46, , 2F
I got it, expired 1-10 days fine 2000, 11~30, 4000
03/24 23:46, 2F
文章代碼(AID): #1BgMINtD (Malays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