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 30天 的停留(沒辦重入國)
Hi大家好,
有個問題請教大家,
這次回家過年前, 沒有辦重入國許可,
因為我原預計30天內就要到下個國家開始工作,
由於工作簽證的作業沒想像中順利, 看來會delay讓我超過這30天,
雖然我的居留證到30/9/2010, 可是我還是有30天的限制對嗎?
請問過期的話是不是也跟居留證過期一樣的罰法呢?
ex. 1~10天 罰1000元 11~20天 罰3000元 etc...
因為我應該最多不會超過10天, 所以想看能不能省下出境去香港的機票
(為了出境最便宜??)
還是台灣哪裡可以辦延期之類的, 請各位解惑^_^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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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ason 來自: 118.165.136.153 (03/24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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