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中國魔法牌 (5)
在我拿了兩次地區賽冠軍後,他們問我這次能否別參賽了,來當裁判怎樣?一天
1000元。於是在2000年5、6月某個天氣不錯的週末,我去劍潭青年活動中心當裁判,
帶了一本《吳越春秋》(出版者是現已消失的台灣古籍出版社,翻大陸中華書局的版
),還因為在工作時間看被訓了一下。
工作內容就是巡邏賽場,遇爭議或疑問時上前解決。這場比賽任建明也組了一副
妖快攻參加了,而在差不多準決賽時發生了狀況。
那時他和對手(約十七八歲)勢均力敵,雙方都有幾隻靈體在場,也已到勝負的
關鍵時刻。情形大概是:建明在宣告防守後作了一些不合法的操作,對手沒有看出來
,我及時制止:「你怎麼可以這樣做?」說了規則,建明就趕緊倒退回宣告防守之前
。這時我犯了一個錯誤,就是沒有阻止建明倒退。
下一回合,建明的對手也要做相同的非法操作,建明馬上依規則說不行;對手說
「你前兩回合都這樣做了,為什麼我現在不能補償回來?」此理自難服人,然而我察
覺到自己出了紕漏,趕緊叫了主裁判歐陽斌來。建明的對手說明狀況以後,又控訴建
明上一回合被指出不法以後的倒退,建明也盡力爭辯。
歐陽斌似乎也很為難,一方面建明是有錯,另一方面對手也沒有及時申訴而放過
;我站在旁邊,有些忐忑不安,但也沒再講話。最後的判決似乎是雙方倒退回上一回
合建明宣告防守前的狀態重來。這樣,已經通曉規則的建明就作出了正確的舉動,贏
得比賽;對手含恨離場,後來還在網上未指名道姓地發洩了幾句。
如果當時我制止建明時,也制止他倒退,那他的對手就贏了。我也應該制止的,
卻因為八分疏忽和一兩分交情而放過了,之後還很孬地躲在一邊沒敢認錯並為那位對
手爭取。建明在此事上是佔了便宜,但為自己爭取有利判決也沒有錯;論責任歸屬,
還是在最先發現此事的裁判。事隔多年,我欠這位選手一個道歉。
後來我就沒再去當裁判了,主要因為台北比賽不多、自己有別的事,但不欲再面
對這樣的狀況,或許也是原因之一。
這場比賽給我的另一衝擊是那副妖快攻。
我問建明:「為什麼組妖快攻?」答案大概是:「簡單、最快。」
我拿到的第一個冠軍就是靠妖快攻,靠它優質的小生物和燒牌,然而,這麼簡單
的套牌,比得上之後我千錘百煉出來的仙八陣、仙獸八陣嗎?
忘了是在休息時間和建明測試,還是之後在某場正式比賽中對陣的結果,我驚恐
地發現:「仙獸八陣」完全不敵妖快攻──太快了!
而且,2000年7月,《封神演義》發行以後,妖快攻又增加了幾張很好用的牌,獸
系也有許多增益,但我的八陣套牌完全找不到一張可以加進來的,一張都沒有。
形勢很明顯了。難道「仙八陣」的榮光就到此為止了嗎?該怎麼辦呢?
答案也非常明顯:對。
怎麼辦?
辦法就是:我也組妖快攻。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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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候到了。看著,
當我推開這大門,
重新震醒你們的時候,那光芒--
這光芒,便是一萬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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