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娜姊一紙離婚 約價值台幣15億

看板Madonna作者 (捨身成"仁")時間15年前 (2008/12/08 11:3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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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新聞網 更新日期:2008/12/08 07:50 記者項貽斐/綜合報導 歌壇天后瑪丹娜和導演蓋瑞奇離婚,代價高達3200萬英鎊(約台幣15億7950萬元)。 據英國「世界新聞報」報導,瑪丹娜為了離開蓋瑞奇一共付出3200萬英鎊:其中一筆 1200萬英鎊(約台幣5億9230萬元)的現金也將在近日內進到蓋瑞奇在英國銀行的帳戶, 另外價值約2000萬英鎊(約台幣9億8716萬元)的威特夏鄉村豪宅物業也將拱手送給蓋瑞 奇。 瑪丹娜與蓋瑞奇結束近8年的婚姻,彼此的財產也得分一分。身價高達3億英鎊的瑪丹娜, 同意付出約3200萬英鎊給蓋瑞奇,蓋瑞奇雖然可以保有他約300萬英鎊(約台幣1億4807萬 元)的酒吧,但已簽字無法再從瑪丹娜的財產中獲得其他利益。 瑪丹娜和蓋瑞奇曾經共享不少房產,離婚後,瑪丹娜已要求擁有兩人位於倫敦的家, 但是瑪丹娜也將協助蓋瑞奇在倫敦與紐約兩地買新屋,以方便他們與3個孩子相聚。 儘管蓋瑞奇的友人表示,他並不想在離婚過程中有任何現金交易,但消息來源指稱, 瑪丹娜不願意讓他們過去的家由兩人共有,因此同意支付1200萬英鎊的現金給蓋瑞奇, 做為他搬離的補償。 瑪丹娜的友人透露,她實在受夠那些「蓋瑞奇沒拿一毛錢就離婚」的報導;可是蓋瑞奇 方面卻表示,蓋瑞奇有3000萬英鎊(約新台幣14億8070萬元)身價,從沒想拿錢,瑪丹 娜開條件他同意也是為了保持和諧的關係。 新聞來源: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208/2/1arym.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7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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