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搭捷運逃票的人注意了!台北市議會昨天通過「台北市大眾捷
運系統旅客運送規則」修正案,無票、拿失效票或冒用不符身分的車票搭車被查獲,除要
補繳票價,還要罰五十倍罰金;若不能證明從哪站搭車,就以全路線最高票價六十五元的
五十倍計算,即三二五○元。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之前立法院已通過大眾捷運法修正案,新罰則已上路,但北市的旅客
運送規則修改仍要送交市議會通過。
根據新規定,一般民眾持敬老票、學生票搭捷運,被查獲除了須補繳原票價,以及無票、
拿失效票得繳五十倍罰金;而新規定跟舊規定不一樣的地方,在舊規定是以「搭乘該路線
最高票價」為基準,新規定則一律以「全路線最高票價」為基準。目前台北捷運最高票價
為六十五元。
台北捷運公司表示,去年有九百八十九件相關案例,平均一個月有八十二件,都有依規定
裁罰。
http://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77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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