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又見工程延誤 機場捷運跳票 國庫損失20億 http://goo.gl/I2Bjl

看板MRT作者 (聽的)時間11年前 (2013/04/03 04:58),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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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見工程延誤 機場捷運跳票 國庫損失20億 http://goo.gl/I2Bjl 【朱真楷/台北報導】 交通部長葉匡時昨日在立法院證實,原訂十月通車的機場捷運確定跳票。藍委羅淑蕾 則踢爆,交通部竟與廠商簽訂「罰款上限廿五億」合約,等於讓業者取得 「做不完就擺爛」的免死金牌,要求交通部要為這「不平等條約」負責到底。    葉匡時強調,每延宕一天,可向承包商開罰一二五○萬。依目前機 場捷運恐延宕 至二○一四年底才完工的情況來說,承包商延誤一年的 賠償金,應為四十五億六千餘萬。 但在「罰款上限」的保護傘下,最多只要支付廿五億即可解決,中間損失的二十億, 政府將求償無門。 機場捷運列為「新十大建設」,原定二○一○年第一階段通車,因原物料上漲, 展延至今年六月。去年因機電系統進度落後,承包商丸紅再次申請展延至十月。 如今又因號誌等問題,通車遙遙無期。 葉匡時日前表示會依約求償,但昨日在立院備詢時態度轉趨保守。 他說,交通部能 要求賠償,但廠商也有權申訴「如果雙方都不接受,就到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 每延宕一天罰款一二五○萬。至於會延多久,要再等一、二周才會明朗。 羅淑蕾抨擊,機場捷運明顯跳票,不履約的丸紅憑什麼申訴?當初交通部簽約時, 竟同意對方訂定廿五億的違約金上限;但如果換成交通部違約,賠償金卻是「無上限」, 根本是不平等條約!也因此造成業者有理由一再拖工,因為只要賠廿五億,超出的 部分都享有「免付」保障。 高速鐵路工程局副總工程司饒國政強調,若廠商屬故意違失,罰金無上限。羅淑蕾質疑, 合約明明訂有上限,交通部別避重就輕。民進 黨立委李昆澤也認為,何謂「故意違失」 ?如何認定?從高速公路ETC的經驗來看,交通部遇到業者通常都讓步,毫無捍衛 國家權益的決心。    面對質疑,葉匡時表示,相信聯合承攬工程的丸紅、川崎及日立都是國際知名企業, 為了聲譽應會妥善解決。相關違約紀錄,一定會在下次參與投標時列入考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編輯: tinder17 來自: 114.24.155.225 (04/03 05:00)

04/03 14:46, , 1F
顆顆 不意外
04/03 14:46, 1F

04/03 23:48, , 2F
超過25億的部分就會轉進某某口袋了,傻傻的
04/03 23:48,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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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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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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