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組捷運公司 議會要求監督權
組捷運公司 議會要求監督權
〔記者唐在馨/台中報導〕台中市中港路公車捷運(BRT)的二十餘億預算,連
日來在議會造成討論,市府同時也送出「台中市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
例」,交通局長林良泰說,未來如果BRT路網順利推動,捷運公司將負責經營台
中捷運烏日北屯線及BRT路網。
而昨天已有議員質疑,市府必須把捷運公司相關權力、責任確定,否則恐怕捷運公
司會淪為酬庸、私營客運業者所掌握,要求議會一定要有監督權,否則,「就直接
交給民營業者去開發經營,市府何必規劃二百八十多億的BRT預算來自建路網?
」
對此,林良泰表示,目前捷運公司組織自治條例已經送到法規會,如果預算通過、
法規會也通過自治條例,市府預計明年就會正式成立捷運公司,在交通局的預算中
,明年也編了三千萬的捷運公司業務費,可以馬上運作。
林良泰說,捷運公司的總資本額估計是十五億,市府目前的規劃,會堅持「官股佔
五十一%以上」,而且未來董事長及總經理都必須具有公務員資格,這樣就很清楚
,議會有絕對的監督權。
而十五億的資本額,換算下來,官股起碼要有七億五千萬以上,如何籌資?如何組
成?林良泰說,這必須經過預算通過、自治條例審核的過程中,自然就會有所討論
。
台中市多位議員則表示,過去台中市府歷年大編「補貼預算」,其實都是「照顧到
客運業者」,如果BRT、MRT都是百分之百官方出錢,那未來捷運公司的組成
,就要有嚴格的標準,不能淪為政府出錢蓋建設,未來的營運卻不能由官方掌控的
現象。
自由時報 2011-11-5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nov/5/today-center1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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