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zuo (勒)》之銘言:
: 立委和媒體老是無的放矢
: 捷運公司網站現在三天兩頭就要發一次新聞稿澄清
轉貼一下捷運公司對此的澄清全文:
有關羅世雄委員所關切之CO4區段標潛盾隧道施工線形偏移,統包商拒絕改善,致需以
減速通過來解決乙案,本公司說明如下:
1. 潛盾隧道係以潛盾機挖掘隧道,因在地下施工無法百分之百按設計之線形行走,
所以完成的隧道線形原本即會略有曲折。土建結構完成後因不可能修改,捷運電
聯車係行走於軌道上,所以潛盾隧道會做的比較大,以便預留空間供軌道中心線
能適度調整,並舖設成順暢的線形。按合約規定完成的隧道中心線在8公分以內
之偏差,軌道中心線均不作線形的調整,僅需按原設計施工即可,但超過8公分
以上則需要作檢討及必要之調整。
2. CO4區段標LUO17上行線潛盾隧道係於94年2月9日開始掘進,於94年7月28日到達
013車站,其間於掘進初期,有幾個環片隧道中心位置超過標準值8公分(最大為
13公分);C3顧問於工地檢視時開列上項缺失,由於潛盾施工線形超過標準時之
改善時機,須於全線貫通後始能就整條隧道進行軌道線形之檢討與調整,並據以
舖設軌道。本隧道於94年7月底才貫通,因此相關線形改善計畫方於94年9月提出
,此為必然之程序,統包商應不致有拒絕或怠於改善缺失之情形發生,而統包商
也必須完成改善後才能辦理勘驗計價,本公司亦會嚴守監督之責。
3. 根據LUO17上行線隧道偏移補救措施計畫書之結論,結構界線與車輛行駛所需淨
空範圍尚有100mm之餘裕,因此本段潛盾隧道於未來營運時不需減速,更不會有
車輛碰撞步道之情事‧
4. 另外在軌道舖設完成後,為確保電聯車行駛時不會碰撞到週邊結構體或設施,也
會用淨空檢核車先行檢查淨空是否符合需求,而電聯車也會在軌道上實地進行各
項測試,一切均達安全規定並經市政府及交通部初履勘後才會開放營運。本公司
呼籲民意代表要作客觀專業的判斷,不宜任意危言聳聽、妄下斷語,不但擾亂視
聽,且破壞施工廠商之名譽,打擊所有工作人員的士氣。(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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