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喔!!

看板MP53-1作者時間17年前 (2007/05/25 08:57),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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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禮拜第一天到事務所實習 所長就拿了一份三審定讞的卷宗要我研究一下有無非常上訴理由 哇勒.......有點欲哭無淚 違背法令理由二審檢方上訴都被駁回了 何況是只有一天實習資歷的菜鳥-.- 附帶一提 二審受命法官還是教刑訴的林俊益 看來這種難題也只有國內刑訴學術地位崇高的學員長有辦法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9.18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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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長現在是世界級社會學理論的新銳學者了..當然喇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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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在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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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員長應該在一分鐘內就可以幫你整理好爭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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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他那麼刁的功力 什麼判決都可以被他找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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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12:57, , 5F
我完全不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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