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大家請小心GMS吉安得斯的產品!

看板MP3-player作者 (一隻可樂魚)時間15年前 (2009/05/03 02:28),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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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在資訊展買了GMS吉安得斯這家公司的MP5, 產品品質差也就算了, 出了問題後,維修態度及處理方式也很差, 相當不積極之外還一直推託; 上網查詢之後發現PCHOME購物也有在賣這家公司的產品, 以及從其他無名網誌&剛剛爬文後看到其他受害者的情形, 沒想到這家公司從2006年到現在都還沒長進, 三年來依舊存在於資訊展&網路購物繼續害人, 實在太可怕了! 在此分享我的真實經驗, 呼應大家要小心以免跟我一樣受害... 這是有照片證明的抱怨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03&t=1039519&last=11745237 ------------------------------- 以下是落落長的事情經過:   2月中 於消費券資訊展以1999元價格購得MP5一台     當天晚上一拆封,隨即發現按鍵壞損,按下無法反彈,     因資訊展已關,只好手動掰回將就使用~ 之後     僅連接電視看影片兩次,聽音樂幾次,充過兩次電,     因很少出門所以都在家使用,     除偶爾關機時會當機之外,尚能正常使用,     但機子狀況一直讓我用得很不安心;     某天聽完音樂,     十五分鐘不到的時間內又再開機(接到電腦傳MP3),     螢幕就突然無法顯示了! 隔天  致電至吉安得斯詢問,對方說是MP5中毒,     要我以”小包掛號”寄回台中總公司更新程式     (全台灣也只有這麼一個維修據點)     言明等七天會修好再寄回~ 七天後 對方才打電話來說應是我放包包結果機子被擠壓,所以壓壞螢幕, (3/23) 必須支付維修費一千多元換新螢幕,     我言明並非我的人為過失,     我並未如他們猜測”將機子放在擁擠的包包裡或沒保護好導致它被壓壞”,     相反地我一直將機子放在保護袋中&桌上,聽歌時我習慣直接拿在手中,     我可以很確定我很保護它! 從沒讓它被擠壓過!     對方強硬地說反正新螢幕一週後到貨,     叫我好好考慮要不要付錢維修, 等一週後他們會再致電… 石沉大海將近一個月後…   (4/16) 我在她們公司網站留言, 詢問維修進度,並重申我的產品非我人為因素破壞,     且產品本身原本就有瑕疵,且還在保固期間等等… (4/21) 對方依舊無消無息,我改發e-mail,     請他們加強網站客服效率&產品維修的處理態度,     與當初客服給的七日內解決承諾不符,     並搬出民法與消保法要求他們將瑕疵品退貨,     若他們再不出面我將循法律途徑解決! (4/23) 清晨再度重發一次e-mail,內容同上封. (4/23) 對方終於來電說不允許退貨, 9點多 一千元維修費一定要收,不然就直接將產品寄回,  我:你寄回來我還是不能用啊!     吉:你可以當隨身碟用啊!(笑)     後來對方說應該是郵局寄送時亂摔,所以螢幕才破掉, 一付感同身受的口氣建議我應該去找郵局理賠(?!)     還說他可以寄產品螢幕破掉的照片給我看以玆證明~ (4/23) 等到10點,收到照片一張   (4/23) 回寄e-mail給他們,大意如下: 11:42 1.從照片上看不出螢幕表面有破裂(跟我寄去前狀況一模一樣)     2.寄回前螢幕表面無損,僅顯示有問題,請回答那原本是壞在哪裡?     3.已完全依照他們要求以郵局小包掛號寄送, 就算郵局運送有錯也不該全由消費者承擔!     4.我絕對不會付錢維修非我破壞之產品, 更不想花錢修一個會動不動就自己故障的東西,       也無法接受不能將瑕疵品退貨的說法!      5.若堅持要收維修費,大可把商品寄回,反正我有民法跟消保法保障,       大不了以法律途徑解決,並公諸媒體請大眾公斷!     (4/23) 晚上八點接到電話, 對方第一次讓我感受到”客氣”,說公司決定大家各退一步,     僅要我支付500元維修,他們可以寄新品給我,叫我考慮考慮…     並說明螢幕的壞損,是按鍵旁有個裂縫,     所以才會過了一段時間液晶流出來,導致最後無法顯示…   (4/23) 我妥協了!回信給他們: 20:23 (為免擷取大意可能讓意思有所偏差,這部分我把信件內容完整貼出)     其實照你們所說,     一開始是按鍵就有問題,開關那邊有裂縫才會讓螢幕慢慢裂開然後壞掉,     這是原本買來就有的問題,     是我太將就使用,沒料到原來螢幕也在慢慢損壞,     直到看不見螢幕才送修…     至於郵局寄送有沒有再把它壓壞是另外一回事了,     因為螢幕本來就有問題;     就算郵局有加深對它的傷害,     但你們產品原本就有瑕疵也是事實;       所以關於你們最後的處理方式…     老實說我還是不太能接受,     而且要再度使用這款(就算是新品)我也感覺很不安心…     一想到它可能過一陣子又螢幕自己黑掉……       不過算了!     就這樣解決好了,我也不想一直爭執這些,     浪費我太多時間等待,     就當做我是花了2500買你們那台MP5吧!        但你們能保證這次重新寄來的”新品”會完好嗎?     不要像我上次買的”新品”那樣一買來就按鍵壞掉還有其他慢性併發症?     如果這次的”新品”又有其他的瑕疵,     可以就乾脆退我購買價的1999元以及這次補加的500元,     並由你們負擔退貨郵資嗎?(我不想再來一次這麼複雜的維修過程了)       但老實說我真的對貴公司產品很沒信心了,     或者乾脆請你們退1500現金給我,當作我沒買那東西,     或許這樣對雙方都方便些?      要支付500元的話,     我希望能用貨到付款或等我收到貨再匯款的方式,     免得我匯了款又得像這次一樣,等上一個月才能收到東西,     又等到生氣…謝謝~ (4/24) 對方回信: 14:50 抱歉;由於您一直無法接受本公司給您的解決方案。     本公司還是建議您,去詢求更專業的人士,例:手機行、燦坤、、等。     請他們幫您鑑定是否為外力造成破裂,還是本公司商品液晶瑕疵     造成您的不便。敬請見諒!     本公司還是會專誠為您服務!謝謝您的批評、指教。   事情發展至此我已是火冒三丈,怒從心中來了! 從頭到尾機子的毀損原因都說不完整, 態度不夠積極, 我說他產品有瑕疵,他們也提不出證明反駁, 最後還建議消費者自己尋求鑑定?!   (4/24) 我回覆的信件: 15:31 請問你們是否看懂我信件內容?? 我不但”答應”你們提出的解決方案,     還想了別的方案(請你們直接退1500給我)給你們,     我只是要你們一個承諾有這麼困難?     難道你們對自己再寄的”新品”也這麼沒信心?!     難道你們就是打算再寄一個有瑕疵的東西應付我?!        還是就是因為我沒辦法信任,     才另外提出貨到付款的要求,     讓你們覺得”我無法接受”?!     你們一開始的電話中也沒說不能貨到付款啊!       現在是你們無法接受給予消費者一個權益上的承諾,     而不是我不接受你們的方案,     請搞清楚這一點!       你們回覆如此簡單草率,     讓我覺得自己昨天因為維修人員電話中口氣誠懇而接受解決方案,     像個白痴似的!     你們一點誠意都沒有!     要我循求更專業人士?!     現在才這樣說,誰能保證產品有沒有被動過手腳了?     算了!     請趕快照一開始我說的,     把東西寄回來給我!     一切照法律走!     我會另請他明!!     請媒體公斷!     就這樣!!       謝謝! (4/28)  我收到我的MP5了,對方沒有回信. ----------------------------------------------------------------   這家公司真的是太過分了! 就是咬定消費者怕麻煩的心理, 以為我會懶得花錢找人鑑定?讓此事雲淡風輕?! 我偏偏就不是這種人!! 事後問了懂法律的朋友, 還被說當初我竟然還想以500元和解此事,實在是蠢到極點!   依民法184第一項和第354第一項規定, 賣方要負物之瑕疵擔保責, 當商品出現問題,買方提出質疑, 是賣方必須提出證明,而非買方必須承當, 所以我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鑑定費用是損害賠償的必要費用, 所以因”鑑定證明是他們放棄”, 並”建議消費者自己尋求鑑定”, 所以等我鑑定完畢之後,這個鑑定費用必須由他們承擔, 有朋友幫我查了這家公司的資料, 發現他們設廠在大陸,公司的產品中還有仿i-pod, 建議我乾脆拿去給蘋果鑑定順便告發他們, 不知這邊有沒有版友有其他的建議?   據我朋友所說, 依照民法365條規定, 六個月內我仍有請求權的行使權利, 產品原本就有按鍵瑕疵, 已構成退貨條件, 當初他們不願退貨退款實已觸法! 所以若最後鑑定結果螢幕是人為疏失, 除非他們能提出有力證明並非是出貨包裝失誤, 否則我不但可要求他們退1999元, 更要到處公佈此事,讓他們名譽掃地!!   就算最後錢拿不回來,至少我要爭一口氣! 重點就是要告訴大家千萬不要再被這家公司害到了! -- ☆★☆★☆★☆★☆★☆★☆★ ◎ ◎ ☆ 幸福的秘訣是---勇氣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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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原PO分享~以前我一直不了什麼是「勇士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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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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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黑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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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6 22:54, , 4F
便宜沒好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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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倒這種惡劣的公司~建議找消基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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