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新聞] 役男竄改站哨班表 獲緩起訴

看板MP作者 (000)時間10年前 (2013/11/08 14:07),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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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Militarylife 看板 #1IV7ycAL ] 作者: anticpjh (000) 看板: Militarylife 標題: [新聞] 役男竄改站哨班表 獲緩起訴 時間: Fri Nov 8 14:05:22 2013 役男竄改站哨班表 獲緩起訴 【聯合報╱記者楊德宜/桃園報導】 2013.11.08 02:47 am 謝姓男子在大溪鎮頭寮營區服憲兵役,不想站凌晨2時至4時大門哨,擅自塗改已排定的勤 務派遣表,將自己班表與凌晨4時至6時的胡姓役男對調,軍檢依行使變造公文書罪移送, 受惠於軍審法修法,移送桃檢,獲緩起訴處分。 謝姓男子涉嫌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行使變造公文書罪,面臨2年以下徒刑,但軍審法8月6 日修正通過,並於8月13日公布施行,因此全案從軍檢移送至桃檢,不用受軍事審判。 謝姓男子(23歲)已經退伍,6月服役期間,晚上11時收假返回部隊,雖排定他翌日凌晨2 時負責門禁管制衛哨,他因身體不適,想要休息,於是擅自拿取陳姓連長職章,再至安全 士官桌將已排定的勤務派遣表,與凌晨4時站崗的胡姓役男班次對調。 桃檢認為,謝男盜用公印是變造公文書的前階段行為,造成的後果並非嚴重,沒有前科, 犯後坦承犯行,經過這次教訓,應已收儆懲效果,作證的陳姓連長也同意桃檢做出緩起訴 處分。 檢方做出緩起訴處分,要謝男書立悔過書,接受法治教育。 全文網址: 役男竄改站哨班表 獲緩起訴 | 法律前線 | 社會新聞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281170.shtml?ch=rss_social#ixzz2k20hXzys Power By 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63.6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nticpjh (114.36.163.60), 時間: 11/08/2013 14:07:51

11/08 14:37, , 1F
法院認定盜蓋印章沒事
11/08 14:37, 1F

11/09 04:38, , 2F
緩起訴 ≠ 沒事
11/09 04:38, 2F

11/10 13:14, , 3F
該用軍法的不用…
11/10 13:14, 3F

11/10 22:59, , 4F
軍法本來就沒有罰偽造文書,就算以前軍審法沒被架空
11/10 22:59, 4F

11/10 23:00, , 5F
的時代,也不是軍人犯"所有"罪都是依軍法審判。緩起訴
11/10 23:00, 5F

11/10 23:00, , 6F
基本上檢方已經認為足夠成罪,但可以職權不起訴
11/10 23:00, 6F
文章代碼(AID): #1IV7-ubL (M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