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女憲兵共枕眠遭告 「違背道德」不起訴
男女憲兵共枕眠遭告 「違背道德」不起訴
【聯合晚報╱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2012.04.02 03:02 pm
郭姓女憲兵與謝姓男憲兵酒後相擁入旅店,同床共枕,郭女老公查覺後報警,控告2人妨
害家庭罪。檢方調查時,2人承認同床共眠,否認通姦,台北地檢署認為,這對憲兵男女
犯罪罪證不足,處分他們不起訴。
檢察官雖作出不起訴處分,但對2人職業應有的榮譽感與他們行為模式,頗有感觸。檢方
指出,郭女為有配偶之人,謝男也知情,尤其2人都是憲兵,皆擔任司法屬性的職務,卻
共處一室,所為違背道德。
郭姓女憲兵、謝姓男憲兵原本服役於台北憲兵隊,後來郭女調到台南新營憲兵隊。去年5
月郭女北上開會,投宿台北市懷寧旅店,她與謝相約,前往成都路星聚點KTV唱歌,郭女
持老公信用卡消費,行蹤曝光,她老公報案,請求調閱監視器,查出2人酒後一起投宿旅
店,控告2人通姦。
郭女:嘔吐完的事 全都不記得
郭女稱,她只記得謝帶她回房間,嘔吐完的事全不記得,不過,睡醒後,自己和謝的服裝
都是完整的;謝說,郭在包廂內喝醉,他順路坐計程車帶她回旅店,郭無法下車,他扶她
回房間,幫忙催吐,不知不覺也睡著了,郭、謝都承認同床,也都說沒有發生性關係。
檢察官勘驗錄影帶發現,2人返回旅店時,皆已呈酒醉狀態,郭步履蹣跚需人攙扶,他們
在酒醉的狀態下,可不可能發生性行為,不無疑問。
郭女刷丈夫卡 北檢:無預謀發生性行為
此外,以郭女的心態而言,她是人妻,與丈夫以外的男子共宿,於家庭倫理、道德民情及
長輩尊嚴上,究屬有虧,總會有所隱瞞,卻在投宿、唱歌時,理直氣壯以丈夫的信用卡刷
卡結帳,認定郭女並沒有與謝預謀發生性行為的想法。
【2012/04/02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700210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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