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從此次世足爭議問台灣數位化問題
嘛~~ 這次世足轉播背後的商業利益糾葛其實不是本次問題的重點
我想問的是
從愛爾達之前的公開信中,提到本次授權不包含數位有線頻道
而大家也從年代的回擊中,聽到所謂的"數位有線"在他們的認知就是指像MOD這樣的IPTV
其實本來我以為目前的「數位有線」經營在臺灣大概就像MOD SMOD這樣的IPTV模式
可是仔細查了一下維基和網路資料
IPTV和"數位"有線其實是被認定為不同的媒體載具(一個網路 一個Cbale)
姑且不論這份合約到底寫了什麼東西
我想問的是:數位化的有線電視 是否還是有廣法中認定的有線電視
在IPTV上的頻道版權 如果同時上架於有線電視 到底是屬於有廣法的管轄 還是其他?
有時候 我真的覺得被台灣一堆莫名奇妙的法規搞的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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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0.106.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OD/M.1403764998.A.CD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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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會問這個問題的我 是注意到年代說:"當初買了有線的版權 就應該在包含在
"數位"有線上的年代頻道播出" 姑且不論合約中是否排除"數位有線"的授權
我只是很好奇 在現今針對數位傳播法令還未臻備的臺灣 有廣法上的權利義務
是不是一體適用於有線電視數位化後的業者?!
※ 編輯: rock123520 (61.60.106.4), 06/26/2014 15: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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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 如果當初愛爾達沒有寫這麼明 今天哭哭的絕對是愛爾達
但是在NCC雷厲風行要系統業者趕數位化進度的今天
年代會簽這種約「喪權辱國」的條約
不是打定主意要佔愛爾達便宜 就是存心把收視大眾當白癡騙申裝率...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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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NCC後來打MOD納入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 雖然後來造成無限的蓋台災難
但是保了IPTV在台灣的一線生機 私認為算是做的很對的一件措施
接下來就看中華怎麼用自己在固網上90%市占的優勢 對抗#4集團
然後我覺得#4自己也要清楚 未來如果沒辦法取得大型賽事上的數位發言權
光想要靠談話節目綜藝節目延續自己的影響力
600萬用戶總有一天會走的一個都不剩的.......
※ 編輯: rock123520 (218.161.8.101), 06/26/2014 23:3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