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自由球員的不可交易條款是不是5年就夠了

看板MLB作者時間2年前 (2021/07/27 23:32),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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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長約都有所謂不可交易條款 有分年數的,也有以隊伍分的 當然最完整的是涵蓋整份合約,以及另外29隊都可拒絕 如果說合約有超過五年 是不是不可交易條款只需要五年即可? 因為MLB還有個10-5條款 MLB取得FA需要六年 也就是說新合約只要五年以後便會自動取得NTC 甚至如果留母隊,四年就有了 是否代表自由球員簽新約,NTC超過五年其實沒意義? 因為10-5會讓你自動取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79.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LB/M.1627399926.A.9A1.html

07/28 01:13, 2年前 , 1F
如果日職入札只簽三年約的你說的不就破功了?
07/28 01:13,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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