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大學生受處分可興訟 教長:成立法規專案小組因應

看板MIT作者 (我一定要上台灣科技大學)時間15年前 (2011/01/19 13:5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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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1/01/19 04:11 〔自由時報記者林孟婷/永康報導〕 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通過釋字第六八四號解釋,未來大學生不滿校方行政處分有權 提起行政訴訟,教育部長吳清基昨日表示,尊重保護大學生學習的基本權益,但部內也會 組成法規專案小組,邀請大學代表意見交流。 吳清基說,尊重大法官會議決定,此舉保障學生基本學習權利,但也不可抹滅大學法的自 主,學生可向學校、教育部提起訴願,但如結果不滿意就可提起行政訴訟,教育部會組成 法規專案小組,針對後續可能面臨的狀況進行因應檢討與法律解釋,提供師生完整的保障 與權利。 吳清基昨日南下南台科技大學以「當前國家重要教育政策分析」為題進行演講,內容包含 願景、目標、主軸策略、優先推展項目及未來施政方向進行全面性的議題討論。 他指出,現今國家教育施政五大主軸以全面性發展為主,包含以全人教育為目標、生命教 育為基礎、終身教育為精神、完全學習為歷程及健康校園為園地等五大主軸,台灣面臨少 子化危機,去年台灣出生率才十六萬多人口、出生率不到一%,對台灣社會是一項衝擊。 他說,少子化勢必讓學校面臨整併退場等狀況,但須以不影響老師與學生權益為主,教育 部有相關配套措施,政府推動學前教育往下延伸至五歲免學費政策,公私立高中職學費拉 平等方式,以減輕家長負擔,人才沒有公私立之分,都是國家的財產,公私立高中職學費 拉平,讓私立學校容易招生,學生也能就近入學,也為十二年國教鋪路。 原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19/78/2l2i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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