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從沒人說自由有罪

看板MIT作者 (Maple)時間13年前 (2010/10/15 14:13), 編輯推噓8(8025)
留言33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這位老學長你好: 針對您對於學生會提出的看法,您是說對了。沒錯學生會辦活動的 確充滿了熱忱。 但在學生自治這方面從以往五專時代至今一直保持這樣的模式。 沒錯,哪個人有話敢大聲的對學校說? 是啊,的確在這裡清晰明瞭的提出你的訴求。身為文名的現代人用文字表達你的看法很對 沒錯。 但您不覺得你已上言論有點過於激進? 已經讓人感到不舒服 現在針對事情探討 不是在搞革命吧? 學生會宗旨為為學生服務,近期更加重視學生權益這一區塊。 學生權益部在第12屆正式成立, 剛起步難道不需要時間學習成長? 這改變在明志學生會歷屆是前所未有。 你身為一個旁觀者,很好奇,你哪來的自信可以這樣?說得好像你很懂學生會內部所有一 切一樣 看事情 只看自己那個角度? 你有試著深入了解學生會? 這樣的你或許不適合當一個問題探討者,更不適合當個號召者。 任何問提不都是靠溝通靠協調,慢慢去達成。 多年來的制度傳統,你真的以為可以憑這些就去推翻? 這啟不是給人看笑話了,待在明志6年的你相信你最清楚。 既然你有那麼多想法意見,那請問你在五專時代,人在哪? 不要只會指著別人的不是在處理事情。 另外告知您, 學生權益部將計畫性的籌劃全校師生大會, 學校部分已表贊同 到時還請你拿出你現在的態度,好好去面對。 學生權益身為每個學生都可以去維護,面對學校任何學生都有權力去做溝通。 而不是單單只是指責學生會這一部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249.213

10/15 14:27, , 1F
學弟說的好~學生的事情~就交給學生自己來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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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4:28, , 2F
對了~錯字很多~記得PO出來也要校稿過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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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4:29, , 3F
已經畢業的我們~就好好祝福學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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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4:30, , 4F
如果要干涉學校的政策就用正常管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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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4:31, , 5F
例如:加入董事會、回來當老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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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4:45, , 6F
成立學生權益部是好事,有沒有修正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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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4:57, , 7F
那裡可以下載學生會的組織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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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4:59, , 8F
我查到了,不過那是google的,最後一次修正是九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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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名是學生會組織作業規範,內有組成的部門,不過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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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的成立若未修正母法,依規則的位階,可能是無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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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學校組織規程中明定校長因故出缺,可由副校長、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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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長、學務長、總務長等依順序代理,這就是母法,那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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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實際情況是找一位非上述職級的老師代校長核決,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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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組織規程牴觸,就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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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6:09, , 15F
找了好才知道你說的老學長是please959,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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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6:47, , 16F
錯字記得要改唷~學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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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7:04, , 17F
嗯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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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8:48, , 18F
你好,我想你們應該都認識,我們完整配套有,但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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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18:49, , 19F
有興趣可以找我們聊,我的文章可能造成了一些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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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 23:19, , 20F
錯字....希望你們的熱忱能持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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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58, , 21F
恩...沒有事先校搞,不好意思喔 。 謝謝大家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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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0:59, , 22F
這些都是看完那篇文章所有的感觸 若有誤會或言語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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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1:00, , 23F
還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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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1:02, , 24F
當然 ,做任何事最需要的就是熱忱 還有付諸於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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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1:04, , 25F
謝謝大家提出的看法,也謝謝畢業的學長還如此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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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1:05, , 26F
校內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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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2:57, , 27F
都老大不小了,自己應該要有自我約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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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2:59, , 28F
不要只會批評,學校制度已經做的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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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00, , 29F
反觀而言我們做了什麼是學校以我們為榮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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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22, , 30F
工管有同學多益考滿分(990);經管兩篇英文碩士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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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13:24, , 31F
學校以「四舍掛衣服記申誡」「抓到打電玩記申誡」為榮
10/18 13:24, 31F

10/19 12:39, , 32F
那都是別人!!不要拿別人當藉口,尊重自己好嗎??
10/19 12:39, 32F

10/19 14:36, , 33F
這些同學同樣住六舍,同樣沒受學校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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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Cj_3waA (M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