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情報] 2010第一屆花季盃五人制足球全國系所邀 …

看板MIS_soccer作者 (說不出口的痛)時間14年前 (2010/04/09 11:5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 [本文轉錄自 CTU_LEAGUE 看板] 作者: tidus7723 (伊凡‧法艾) 看板: CTU_LEAGUE 標題: [情報] 2010第一屆花季盃五人制足球全國系所邀 … 時間: Sat Apr 3 10:55:41 2010 ※ [本文轉錄自 TPFL 看板] 作者: tidus7723 (伊凡‧法艾) 看板: TPFL 標題: [情報] 2010第一屆花季盃五人制足球全國系所邀請賽 時間: Sat Apr 3 10:51:30 2010 國立體育大學 第一屆花季盃全國大專院校系所五人制足球邀請賽 競賽規程 報名表載點:http://0rz.tw/0gPxF 官方網站:http://www.wretch.cc/blog/fcfootball 對於本活動有任何問題可洽:0922930813巢曉峰 0932721691盧俊達 國立體育大學 第一屆花季盃全國大專院校系所足球邀請賽競賽規程 一、 活動名稱:第一屆花季盃全國大專院校系所五人足球邀請賽。 二、 活動宗旨:建立本校與全國各大專院校之常態性足球技術交流,達到 以球會友之目的。 三、 指導單位:國立體育大學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四、 主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學生會。 五、 承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足球社。 六、 協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休閒產業經營學系。 七、 比賽日期:99年4月24至25日上午8時至下午6時。 八、 比賽地點:國立體育大學綜合田徑場。 九、 參加對象:全國各大專院校之系所隊伍及國立體育大學全體學生。 十、 報名資格:凡經註冊之該系所學生均可參賽,報名以系所為單位,不可跨系所參賽 。如經查證屬實,則取消該隊參賽資格,成績不列入計算,並沒收報名保證金。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99年4月10日前填妥報名表(參閱附件)連同滙款證明郵寄至333桃園縣龜山鄉文化 一路250號 國立體育大學一期宿舍C403室足球社 巢曉峰先生 收(tel:0922930813)      ※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取消該隊報名資格。 (二) 99年4月10日前將報名費用2500元(皆含保證金500元)以滙款方式繳交。滙款帳 號853540087510 銀行代碼822 中國信託 十二、 競賽制度: (一) 預賽採分組循環競賽賽制,各組取前兩名晉級決賽。 (二) 決賽採單淘汰競賽賽制,分出一至四名頒發獎盃。 十三、 競賽規則: (一) 比賽時間: 1. 上、下半場制,每半場十五分鐘。中場休息三分鐘。 2. 比賽彩不停錶制。 (二) 犯規規定: 1. 禁止手部觸球、手部拉扯、惡性碰撞、背後鏟球,視情況給予紅黃牌處份,犯規與否 一切以裁判哨音為主。 2. 球員個人單場如得到紅牌一張或兩張黃牌需立即下場並禁賽一場。 (三) 請求暫停: 1. 上、下半場各有一次暫停機會。每次暫停時間為一分鐘。 (四) 延長賽: 1. 如於預賽正規時間雙方平手時,該比賽即宣佈平手,但若於淘汱賽中於正規時間雙方 平手,則馬上進行PK賽,冠軍賽和季冠賽於正規時間雙方平手,則於一分鐘後進行第一 次延長加時十分鐘,如比賽再次平手則進行pk賽 每次延長賽開始前將給予兩分鐘休息 時間。 2. 所有延長賽均使用下半場比賽進攻之球門。 (五) 其餘規則遵行2006年 FIFA 修訂之足球規則。 十四、 名次判定:決賽採單淘汰競賽賽制,依比賽結果決定名次。 十五、 一般規定: (一) 參賽隊伍需一致穿著具有背號之球衣,否則應穿著大會準備之號碼衣。 (二) 球員名單經報名確定後不得再要求變更,教練或隊長可自行調整10名球員出賽。 未經登錄者不得出場比賽。 (三) 各參賽隊伍應於表訂開賽時間前20分鐘至記錄台索取出賽名單,連同該場出賽10 名球員之學生證或在學相關證明文件一併提交記錄台,以備查驗,違者不准出場比賽。 (四) 賽程表中隊名居前者為主隊,穿著淺色球衣,坐記錄台左側球員席;隊名居後者 為客隊,穿著深色球衣,坐記錄台右側球員席。 (五) 凡比賽時發生規則中無明文規定之問題,裁判員有權決定規則尚未提及之事項, 且該場裁判員之判決為最終判決。 (六) 比賽中僅有教練或隊長可向裁判或記錄台詢問比賽相關訊息。 (七) 比賽用球由大會提供(使用4號低彈球)。 (八) 每隊可報三名體保生,但場上僅限保留一名體保生進行比賽(體保生資格認定遵行 教育部最新體保生規定)。 (九) 本盃賽各球隊比賽(決賽)結束後,即由主辦單位舉行頒獎。各獲頒名次之球隊 隊職員需留至頒獎典禮結束。 (十) 各系所單位最多可報名A、B兩支隊伍,報名選手不能重複。A、B兩支隊伍均需繳 交報名費2500元(含保證金500元) (十一) 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於領隊會議補充說明。 十六、裁判來源:本次大會裁判皆由具有C級以上裁判資格人員擔任,而各隊 亦可推派具上述資格球員擔任,其吹判場次由大會安排。 十七、 獎  勵: (一) 第一名:頒發獎盃壹座。 (二) 第二名:頒發獎盃壹座。 (三) 第三名:頒發獎盃壹座。 (四) 第四名:頒發獎盃壹座。 (五) 決賽時設一名最有價值球員(MVP)獎項,頒發獎盃一座。 十八、 申  訴: (一) 有關運動員資格問題,各球隊應於比賽開始前向該記錄台提出申訴;若申訴成立 ,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二) 比賽過程中,球隊如對裁判權責之判決有任何疑慮,請場上隊長以謙恭有禮的態 度與裁判溝通,以尋求解釋,且不得作為申訴之緣由。 (三) 比賽終了時,球隊如認為某事有損其權益,該隊隊長應立即通知裁判員,並在比 賽記錄表「抗議球隊隊長簽名欄」簽名,於比賽結束後1小時內,繳交申訴保證金新台幣 兩仟元整,向大會總召集人提出,並以書面確認此抗議。申訴成立退還保證金,否則由本 會沒收。 (四) 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裁決。 十九、 罰  則: (一) 球隊一經報名不得棄權任何場次之比賽,違者沒收報名保證金。 (二) 比賽期間如發生球員鬥毆、或球隊隊職員侮辱大會工作人員及裁判等事件時,大 會有權取消該球隊參賽資格,且沒收報名保證金,並列為下屆不歡迎之隊伍。 (三) 隊伍繳交報名費之後,大會即不接受取消報名,若要取消報名,大會將沒收報名 保證金,退回報名費。 二十、 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41.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41.4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87.186
文章代碼(AID): #1BlgG_IB (MIS_socc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