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有關主辦學校的相關規定

看板ME_cup作者 (x小犬x)時間11年前 (2013/02/26 23:23), 編輯推噓5(509)
留言14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首先很感謝成大的同學願意接下這次的大機杯, 免除了今年大機杯停辦的窘境。 不過我想為了以後的學弟妹著想, 是不是應該從這屆開始訂個規則,防患於未然呢? 比如說參加抽選的學校條件, 被抽到的學校需要遵守哪些規定, 如果不能舉辦需要負什麼責任之類的, 想聽聽大家的想法,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3.145

02/27 04:22, , 1F
及早宣布下三屆或是下五屆的主辦校 這樣不能辦可以提早說
02/27 04:22, 1F

02/27 04:23, , 2F
個人覺得學校場地不足或人手不足或其他理由而不能辦
02/27 04:23, 2F

02/27 04:26, , 3F
要被處罰實在說不太過去
02/27 04:26, 3F

02/28 22:20, , 4F
該校系不想辦就算你宣佈下十屆正取1到備取10都沒用
02/28 22:20, 4F

03/01 04:43, , 5F
不能辦但至少找到願意辦或一起辦的學校呢?
03/01 04:43, 5F

03/02 21:39, , 6F
如果可以的話,能不能把舉辦順序固定,輪流辦也好準備
03/02 21:39, 6F

03/04 12:25, , 7F
如果因為人手或場地不足 可以提早尋求協辦或是在領隊
03/04 12:25, 7F

03/04 12:25, , 8F
會議時就提出來尋求有意願接主辦的學校吧
03/04 12:25, 8F

03/04 12:26, , 9F
如果並沒有做這些動作 而大家認知依然停留在A校主辦
03/04 12:26, 9F

03/04 12:27, , 10F
那A校到了時間近了才提出來 那被處罰應該不會說不過去
03/04 12:27, 10F

03/04 12:29, , 11F
而且在協定移交主辦權以後是否公告告知 這樣應該會比
03/04 12:29, 11F

03/04 12:29, , 12F
較好 至少大家都有個頭緒 誰已經答應願意承接主辦權
03/04 12:29, 12F

04/07 00:47, , 13F
人手不足甚麼爛理由? 場地不足也要找支援 而不是
04/07 00:47, 13F

04/07 00:47, , 14F
拋出一句話就不管了
04/07 00:47,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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