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銘] 遺失雨傘被丟
昨天開開心心的參加畢業,結果把當天新買的雨傘遺忘在教室,因為新買的,所以今天急忙跑到失物招領處找,但是他們表示沒有,問了畢業班教室的負責單位
又急忙跑去總務處,結果總務處某位男老師,竟然說全丟了,說他們很辛苦的弄到12點!!
我想我了解他們整理到12點真的很辛苦
學校畢業典禮辦在晚上讓他們不得不加班!
但是難道失物招領處是虛設的嗎?
如果沒辦法找到就算了,但那老師口氣十分不客氣,我實在不懂他口氣何必如此!!
我們學校處室單位面對學生問題是用這種態度和做法在處理的嗎?
我們遺失物品是我們的過失,但是全丟的做法未免也太過了,萬一是重要物品,難道是要去垃圾場尋找嗎?
我知道不是各處室都是如此態度,如英文組就十分和善,遺失外套還貼心的洗淨套塑膠套歸還給同學!
但真的想不透總務處的態度怎會如此!!!
想請問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讓這種問題別再發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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