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其他] 銘傳考場竊盜一案已尋回失物感謝大家幫忙

看板MCU_Talk作者 ( 小飛俠)時間15年前 (2009/07/28 16:46), 編輯推噓29(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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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Transfer 看板] 作者: lovec00069 (lovec00069) 看板: Transfer 標題: [其他] 銘傳考場竊盜一案已尋回失物感謝大家幫忙 時間: Tue Jul 28 16:34:22 2009 我要在此感謝許多看到遭竊消息給我鼓勵以及實質幫助的各位 在7/23此事件發生後 雖遭遇許多困難以及校方"程序制度"上的阻礙 使得我ㄧ度放棄認為找不到了 但或許我態度較為積極(其實講難聽點就是機車啦!) 將當天樓層八個監視檔案不停反覆看過一張一張做截圖才得以找到犯嫌 也十分感謝桃園縣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龜山派出所的陳副所長以及多位警官 還載我從桃園銘傳到士林北銘調資料(但又是因為"程序制度"問題調不到) 無論如何 我真的非常感謝各位對我的支持鼓勵 雖然其中也備嘗冷嘲熱諷 一些風涼話 (例如某位老師說同學你那麼伶牙利齒 讀中文系太可惜了不如讀法律系吧!~ 某辦事人員(應該只是湊熱鬧那種) 更說不過ㄧ個小竊案 我居然可讓警察替我跑四五趟 我還真是不簡單! 甚至還有某位老師知道我考上別的學校說出哇同學看不出你那麼會念書) 總而言之為了此事 實在是勞心勞力又花錢 還好於今天上午我終於在警方陪同下 雙方於警局取回我的失物 雖三個包包內容物有價值部分多已丟棄 不過此名女性之父母親也非常有誠意解決 願意賠償我損失部分  故民事責任以及訴訟求償上我已藉由筆錄放棄我民事訴訟之權力 但因此女已達法定之行為能力完全負責人資格 加上竊盜乃公訴罪論 又在禮拜一時轉由刑事局偵辦 我無法以私了方式解決 故此女已在今天移送地檢署交付裁決最後刑責 此事處理暫告完畢 尚待刑事訴訟開庭我再以被害人身分到場說明即可結束 因此女目前有考上學校(學校部分我不清楚哪一間只從他父母轉述得知她有考上) 不論她最後是否會就學 希望大家不要追查此女身分 若有轉貼相關文章抑或利用任何型式之公佈訊息也請大家可以刪除停止了 讓此女有重新開始的機會 藉由此事也提醒大家 以後在公開場合 要隨身小心財物 我也經由此事件學習到許多經驗 包括法律責任以及做人處事的道理 再次感謝大家給我的意見及鼓勵 讓我得以在四天就破案   (這篇文章主要是告知大家此事已結束並感謝各位對此事之關注   因顧及此事已進入司法程序 以及顧慮此女親人之感受 此篇文章會在五天內刪除 也希望大家將經驗學習到就好 希望不要再去追究此女身分!) 謝謝大家囉^^ -- http://www.wretch.cc/album/lovec0006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19.107

07/28 16:35,
恭喜恭喜!!!!
07/28 16:35

07/28 16:35,
恭喜 給個箭頭 (推剛好用完)
07/28 16:35

07/28 16:36,
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恭喜!
07/28 16:36

07/28 16:36,
恭喜恭喜~讓我看到了好事一件:D
07/28 16:36

07/28 16:36,
恭喜找回失物
07/28 16:36

07/28 16:36,
真是懂事的女孩
07/28 16:36

07/28 16:37,
PTT好溫馨 大家轉考加油
07/28 16:37

07/28 16:37,
恭喜
07/28 16:37

07/28 16:37,
恭喜找回失物!!!!>w<
07/28 16:37
※ 編輯: lovec00069 來自: 114.37.19.107 (07/28 16:38)

07/28 16:39,
不過居然讓父母去幫她解決 這位小姐實在是...
07/28 16:39

07/28 16:39,
講話機車的老師也很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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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6:39,
恭賀原PO 可喜可賀~~
07/28 16:39

07/28 16:40,
爽爽爽!!!!!連我自己都開心的快要鼓掌叫好了!!!!!
07/28 16:40

07/28 16:40,
恭喜 o.o
07/28 16:40

07/28 16:41,
恭喜~~話說很多學校的公務人員處理學生的事務時的態度
07/28 16:41

07/28 16:41,
恭喜!!!
07/28 16:41

07/28 16:41,
所有損失記得一併討回哦,恭喜解決^^
07/28 16:41

07/28 16:42,
真的讓人很想扁 ㄧ堆坐領乾薪的人 每次想到的很X
07/28 16:42

07/28 16:42,
ㄧ開始我都會很客氣 到最後我也變機車派....沒辦法
07/28 16:42

07/28 16:42,
私立學校的不是公務員喔XD
07/28 16:42

07/28 16:43,
不這樣跟他們說話 是不會了解...
07/28 16:43

07/28 16:44,
樓上我幫你轉去國考版 囧
07/28 16:4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132.224

07/28 16:49, , 1F
推 恭喜~~~ 學校的程序制度真的是 = ="
07/28 16:49, 1F

07/28 16:50, , 2F
恭喜...學校的制度真的是令人吐血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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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原PO找回失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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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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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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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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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7:40, , 7F
恭喜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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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17:42, , 8F
素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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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公佈冷嘲熱諷的校務人員姓名吧~(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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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冷嘲熱諷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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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喔...我那天已經直接打電話到校長秘書那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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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是去唸法律系好了我覺得X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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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老師是酸民...某版:[誇張]小蝦米也敢鬥大鯨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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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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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0:56, , 15F
我討厭那種竊賊 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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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涼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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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校務人員....不意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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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此風不可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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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其實校務人員~~~~還滿北爛的~~(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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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可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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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3:35, , 23F
恭喜學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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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 23:35, , 24F
07/28 23:35, 24F

07/28 23:51, , 25F
恭喜你耶學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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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妳!相信你接下來就要走運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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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0:53, , 27F
恭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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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01:14, , 28F
有案底了 偷東西真得不應該 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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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11:44, , 29F
恭喜!~
07/29 11:44, 29F

07/29 23:23, , 30F
恭喜恭喜壓~終於找到了!!
07/29 23:23, 30F

07/30 13:16, , 31F
恭喜,基本的法律是常識!冷嘲熱諷的校務人員真丟臉~
07/30 13:16, 31F

07/31 00:19, , 32F
恭喜! 下次要小心喔@@
07/31 00:19, 32F

08/01 10:57, , 33F
銘傳的行政人員...會冷嘲熱諷一點都不令人意外
08/01 10:57, 33F

08/02 21:34, , 34F
伸張自己的正義還要被冷嘲熱諷...原PO真勇者
08/02 21:34, 34F
文章代碼(AID): #1ARhhrjY (MCU_Tal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