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歲童哭喊「不要」 仍遭性侵2010年09月01日蘋果日報

看板MCU-LAW作者 (國考人生)時間14年前 (2010/09/01 12: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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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心瑩、郭芷余╱連線報導】高雄地院日前審理六歲女童性侵案,因女童 未哭叫或反抗,認定未違反意願性交輕判惡狼,引發網友撻伐,不料,另案 被告吳進義拿吸管、眼鏡架、手指性侵三歲女童,女童哭喊「不要!」一、 二審都認定違反女童意願重判,最高法院竟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為由, 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 無同理心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正痛批:「最高法院身為終審法院,見解竟和社會生 活經驗法則完全脫節!」兒福聯盟執行長王育敏批評:「女童都哭喊『不要 』,還不算違反意願,難到法官期待三歲女童說出『我不要被性侵』嗎?」 最高院竟發回更審 台安醫院精神科主任許正典說:「三歲女童不懂性,頂多知道身體會不舒服 ,小朋友說『不要』,已清楚表達他們不願意。」有基層法官抨擊:「如今 證明高雄地院輕判性侵六歲女童案的荒謬判決理由,完全依循最高法院見解 。」 判決指出,二○○六年三月,高雄男子吳進義(五十五歲)到友人住處打麻 將,被害女童也被親戚帶到該處,吳主動讓座給女童親戚下場打牌,並藉口 帶女童出外遊玩,將女童載回住處強脫內褲,用手指、吸管及眼鏡架性侵下 體,女童疼痛哭喊:「不要!」仍被吳性侵得逞。 當晚女童洗澡時,母親發現女童下體紅腫,女童說:「阿義阿公弄的。」家 屬憤報案。警詢時女童透過指認娃娃指證歷歷,還證稱看到「阿公的毛毛跟 鳥鳥」、「阿公鳥鳥有射出像鼻涕的東西。」吳男雖否認性侵,但未通過測 謊。高雄地院、高分院都認定吳進義違反女童意願性侵,依最重可處無期徒 刑的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二審重判吳男七年二月,另需接受強制治療。 但最高法院刑八庭認為,女童證詞無法證明被告違反其意願性侵,上月初將 全案撤銷發回,要求二審重新調查被告是否適用刑責較輕、法定刑僅三至十 年的「與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 連署法官嗆「太扯」 在facebook「臉書」上發起連署開除法官的召集人曾香蕉昨說:「太扯了! 哭不算拒絕、說『不要』也不算拒絕,乾脆以後大家都針對幼童犯案好了, 反正會獲輕判。」該社團發言人eva抨擊:「若繼續這樣判,內政部給再多 獎金催生也沒用,我們要發起拒生小孩運動。」 刑八庭五名法官昨聯繫不上,最高法院表示:「究竟有無違反被害人意願, 仍需視具體客觀事實來認定。」但有最高法院法官坦承:「若被害人哭喊說 『不要』,就已違反意願。」承審此案的二審合議庭昨說:「尊重最高法院 判決。」性侵被告吳進義昨不在家,不知其回應。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79982/IssueID/20100901# ---------------- 這次換施俊堯老師的判決被批了!!! 林北就要來好好看看這篇判決在寫什麼 (判決待補) -- 為什麼那邊那個人那麼傷心呢? ││││││ 因為他是台灣人啊,吃的比我們還毒哩! 2.5ppm ˍ│││ 還好我們 0.5ppm ◥ ◥ 2ppm ╱ ╱▏ ││ 不用吃… ◤ ◥ │ ̄▏ ˍ 0ppm | | | (||) 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7.1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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