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週六起外國港台入境 隔離天數改為「7+3」

看板MACAU作者 (咱只有這條路)時間1年前 (2022/10/14 00:39), 1年前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政府昨晚九點多公佈下面的調整消息,但消息一出官方FB就陸續出現「看了三次依然看不 懂」、「很難明白」、「以為自己閱讀有問題」、「能解釋一下嗎?我黑人問號欸」、「 我以為只有一個看不懂,原來留言裡都同道中人」...(用台語說就是:哩系咧工沙X) 所以兩個多小時後就有了第二個的補充說明通知,大家才恍然大悟:原來原先的「7+3」 後面還有「+4」現在取消的只是後面那個不為人知的「+4」而已。至於後面這個神秘的 「+4」是啥,請自行看下文吧。 然後簡單來說是「7+3」沒變化,頂多就是其中7天隔離完成後的篩檢日的分佈有所調整而 已,但由於此仍屬正式通知內容,所以選擇po過來。歹勢浪費各位時間閱覽XD 上面網友留言出於以下FB: https://fb.com/NCV.Macao ───────── 調整由外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台灣地區入境人士健康管理措施 【昨晚澳門新聞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公佈,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 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14條的規定,調整第352/A/SS/2022號公告中由外國、香港、 台灣入境人士健康管理措施,自2022年10月15日起,取消在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4至7 天健康監測及在解除醫學觀察翌日起計第5、7天接受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的措施,但入 境人士須在解除醫學觀察當天起連續4天進行自我健康管理及每天到社區核酸站接受核酸 檢測。 另一方面,根據新冠病毒感染者傳染性的最新科學數據,亦調整了對在入境時或集中隔離 醫學觀察期間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人士的集中隔離期限,由不短於入境翌日起計 第10天改為不短於入境翌日起計第7天,並須為不再具有傳染性時。 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JMpDxmz 補充說明 【今天澳門新聞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就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 病防治法》第10條及第14條規定,從2022年10月15日起,調整第352/A/SS/2022號公告中 由外國、香港、台灣入境人士的健康管理措施,現說明如下: 上述人士入境本澳後,按現行要求須進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自我健康管理(黃碼 )及4天自我健康監測(綠碼,但需留意健康及避免聚會等),即「7+3+4」。從10月15日 起調整後,雖然仍要進行7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3天自我健康管理,但取消4天自我健康 監測,即變成「7+3」。 至於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解除後的核酸檢測要求,則從現時解除後翌日起按1、2、3、5、7 天要求檢測,從10月15日起,調整為解除當日(第0天)起按0、1、2、3天要求檢測,取 消現時第5、7天的檢測要求。 https://www.gcs.gov.mo/detail/zh-hant/N22JNyw6eC 還是不懂的話就直接看這個吧... https://i.imgur.com/SQl19sD.jpe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6.59.36 (澳門)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CAU/M.1665679168.A.408.html ※ 編輯: kc1446 (60.246.61.50 澳門), 10/14/2022 18:45:45

10/14 22:30, 1年前 , 1F
去澳門不用隔離的日子 依舊遙遙無期
10/14 22:30,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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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09:34, 1年前 , 3F
所以實際上還是一樣7+3沒有影響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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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6 15:02, 1年前 , 4F
7+3 沒有變
10/16 15:02, 4F

10/17 23:45, 1年前 , 5F
唉,還要等多久..=
10/17 23:45, 5F

10/19 23:30, 1年前 , 6F
澳門管制算嚴,但這樣經濟影響會不會太大?
10/19 23:30,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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