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入境單遺失
請詳閱
出入境免蓋章措施
2013-07-08 09:30:00
來源 : 治安警察局
本局將於本年7月10日起全面實施出入境免蓋章措施,所有旅客持旅行證件及護照經本澳各
邊境口岸出入境無需蓋章,旅客在准予入境時會獲發一張電腦打印的入境申報表,以取代過
往在證件上的蓋章;同樣在出境時亦不會在其證件上蓋章。
上述入境申報表,與現時發給入境澳門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及內地居民持中華人
民共和國往來港澳通行證之措施一樣,入境申請表上載有旅客的姓名、證件號碼、入境日期
、批准逗留期限等資料,且設有二維碼的防偽標識,旅客在澳逗留期間應妥善保存入境申報
表及留意標示之逗留期限。正常情況下,旅客遺失入境申報表不會影響辦理出境手續。如需
補領,亦可親身前往各邊境口岸或氹仔北安碼頭一巷出入境事務廳大樓一樓調查警司處免費
辦理。
隨著免蓋章措施全面實施,將有效簡化旅客出入境通關手續,使查驗過程準確快捷,縮短旅
客通關時間,有助提升各邊境口岸的通關效率。
出自:http://www.gcs.gov.mo/showNews.php?DataUcn=70690&PageLang=C
如果真的要補發,請參閱:
服務名稱
補發《入境申報表》/《逗留許可憑條》
服務簡介(服務範圍)
為遺失《入境申報表》/《逗留許可憑條》之非居民辦理補發手續
執行單位(接待單位)
澳門警務廳第一、第二及第三警務警司處
海島警務廳氹仔警務警司處及機場警務處(澳門國際機場客運大樓警察接待處)
出入境事務廳外國人事務警司處及外地勞工事務警司處
出入境事務廳調查警司處
申請地點
1.澳門警務廳第一警務警司處(澳門夜呣斜巷/崗頂斜路澳門警務廳大樓)
2.澳門警務廳第二警務警司處(澳門罅些喇提督大馬路/提督馬路)
3.澳門警務廳第三警務警司處(澳門十月一號前地治安警察局總部大樓正門一樓)
4.海島警務廳氹仔警務警司處(澳門氹仔大連街141號)
5.澳門國際機場客運大樓警察接待處(澳門國際機場地下)
6.出入境事務廳調查警司處、外國人事務警司處及外地勞工事務警司處(澳門氹仔北安碼頭
一巷出入境事務廳大樓)
辦公時間
1.澳門警務廳、海島警務廳及出入境事務廳調查警司處:24小時
2.外國人事務警司處及外地勞工事務警司處星期一至四09H00-17H45 (截籌時間為下午
五時正,外地勞工事務警司處為下午四時半)星期五09H00-17H30 (同上)星期六、日
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
查詢方法
親臨: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出入境事務廳大樓
電話:(853) 2872 5488
傳真:(853) 8897 0300
電郵:sminfo@fsm.gov.mo
申請
手續辦理類型申請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遺失《入境申報表》/《逗留許可憑條》之非居民
申請方式
親臨辦理
必須出示文件
用作申辦有關「逗留許可」之旅行證件正本
費用(或稅項)
全免
辦理時間
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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