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新聞] 寵物送人收養 可約定禁轉賣

看板LoveLive作者 (Tina喵)時間17年前 (2008/09/06 02: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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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at 看板] 作者: pammylin (哈日小豚豚) 看板: cat 標題: [新聞] 寵物送人收養 可約定禁轉賣 時間: Fri Sep 5 15:18:07 2008 ※ [本文轉錄自 pet 看板] 作者: pammylin (哈日小豚豚) 看板: pet 標題: [新聞] 寵物送人收養 可約定禁轉賣 時間: Fri Sep 5 14:19:53 2008 寵物送人收養 可約定禁轉賣 2008年09月05日蘋果日報 曾先生將飼養的兔子送給網友收養,事後發現這名網友竟在網路上販售他所贈與的兔子, 覺得網友做法實在太過分。 律師表示,曾先生在贈與時並未約定不可轉售,收養人販售兔子並未違法,建議在贈與 時,可與對方約法三章不得販售等,若對方違約可要求返還寵物。 避免善心遭人利用 「賣的就是我的兔子!」曾先生說,他從宿舍搬回家住,家裡不適合飼養兔子, 於是送給一名網友收養,最近他在寵物網站上看到有人販售兔子,從照片上, 他發現與他送養的兔子不僅品種、毛色、長相都相同,「連鼻子上的傷痕也一模一樣。」 他認為對方實在不道德,「哪有收養兔子又賣掉的道理,讓我很傷心。」 農委會畜牧處處長黃英豪表示,《動物保護法》規定,不得販售保育類動物,其餘的動物 ,除狗須執照才可販售外,像兔子、貓、老鼠不須執照即可販售,民眾在網路上販售兔子 並不違法。 律師張智剛則提醒,法律上寵物屬於物品,民眾轉贈寵物給他人時,可與對方簽契約, 約定如不得轉賣,或須經贈與人同意才可轉賣等,以避免善心遭人利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144.103 ※ 編輯: pammylin 來自: 210.66.144.103 (09/05 14:20) ※ pammylin:轉錄至看板 rabbit 09/05 14: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6.144.103

09/05 15:24,
不得轉賣....讓我想到之前的事情啊~(茶)
09/05 15:24

09/05 15:45,
我也以為貓要執照才可以販售耶 >"<
09/05 15:45

09/05 16:22,
妳在說..那件事嗎...
09/05 16:22

09/05 16:51,
噗噗..對啊就是那件事..^^..
09/05 16:51

09/05 17:07,
推~推~ 這篇新為應該要讓多一點飼主知道
09/05 17:07

09/06 02:46,
借轉懷生社板
09/06 02:4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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