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非比尋常的一天

看板Lonely作者 (活得好累= =)時間14年前 (2010/03/25 08:48),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平凡的日子,竟讓我沒有目標的,快活不下去= =? 哎...意外地看到一本好書... 和大家分享一下 ==========================好書共享===================================== 書摘試閱: 旅館為家 從前,在書上讀到許多作家及藝術家,如川端康成、海明威、香奈兒女士……都長期以旅 館為家。當時的我,實在不能體會為什麼一個人會長年住在旅館裡?把旅館當成自己家的 感覺到底是什麼?沒想到有一天,自己也會住在旅館裡,從知本老爺到礁溪老爺前後歷七 年之久。於是,逐漸感受出這些名人的心情。 依我目前的心得,創作者或沒有金錢壓力的退休人士以旅館為家,實乃天堂。想像一下, 當你住在一個風景宜人的度假勝地或是繁華刺激的國際都會,每日怡情養性或夜夜尋求刺 激,唯一要做的事就是把自己的心情照料好,其他食衣住行皆有人打點。自備深宮豪宅, 還得雇用任免人員、自宅維護更新等惱人瑣事。旅館中,時時皆美好。作家可以從早到晚 撰文構思,或者放空;設計師放心馳騁天馬行空,讓個人的自由與創思得到最大解放。 好的旅館是神奇而萬能的,看不到的表演、訂不到的餐廳、找不到的東西都能搞定,服務 人員對長期住宿的旅客習性知之甚詳:看什麼報、喝什麼茶、睡什麼被、愛什麼花……。 不需開口交代,每天晚上七點半要馬汀尼當開胃酒,溫熱的白蘭地或牛奶助眠十二點準時 送上。難怪歐美富豪捨別墅要住旅館,換成是我當然也要! 然而,若是為了工作需要而住在旅館之中,是否會有另一番感受?我常跟友人開玩笑說, 常年住在旅館裡的我,不領薪水也算賺了四、五百萬。因為如果要付錢費的話,住一年就 值那麼多啊。這麼一算,連自己也不禁羨慕了起來。實際上,我在旅館中是為了工作而非 享受。嚴格說起來,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時,只要人在旅館就是在工作,以 工時來算,在台灣絕對是名列前茅。在館內,身邊每一刻都有員工與客人在旁,只要出現 在公共區域,就是看人與被人看的場景,必須時時注意維護自己的形象。說起來,相當疲 勞而不能放鬆。 為什麼經理人要以旅館為家?其一,可以全力投入工作。飯店是個可以把人照顧得很好的 地方,生活所需皆有人協助,無需勞心勞力。旅館經理人可以在這個場域中全心全力照顧 客戶、關心員工,我們比一般工作者多出很多時間,把不容易盡善盡美的服務努力做好。 對我而言,能把精力花在自己有興趣的地方也是件幸福的事。而且,不必出門就可以上班 。 其二,與客戶感同身受。住在旅館裡的飯店經理人,同時具有工作者與住客兩種身分。回 到客房打開電視訊號強弱,走到浴室放著泉水衡量溫度……環境中有任何一項硬體及服務 不方便、不到位,你馬上會知道,可以說是與旅客同步在感受旅館中的所有軟硬體。偶爾 跟客人一樣使用設施,既能傾聽客戶居住心得,也順道做品管,正是一舉二得。 常有人問我,整天待在旅館裡不是很辛苦嗎?住在旅館裡,每天都要注意人事物的狀況, 怎麼自處呢?我的最高紀錄是四天沒走出旅館大門一步,自己也會納悶:怎麼都忘了出門 ?對我而言,雖然一直待在同樣空間,但當朋友或熟識客戶來到旅館,我的心情就從工作 轉換成生活;工作與生活的界線是跳躍而模糊的。況且營運也有離尖峰,不忙時找幾位同 事到附近山上走走、海邊看看,立刻心曠神怡,都市裡哪能有這般享受。 即將寫完這篇文章的我,此刻正坐在大廳吧台遠眺蘭陽平原,享受著平凡又簡單的快樂。 以旅館為家真不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16.51.251
文章代碼(AID): #1BghBArG (Lone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