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2 ] #1P7qFEuo
檢舉格式如下
被檢舉人 :s982231
文章代碼 :#1P7qFEuo
違規內容 :s982231: 不然你去打手槍阿
欲檢舉之板規 :C2
認定違規之原由與檢舉人其他意見 :
系爭文章旨在討論Game1 FW溝通疑問一事 由於FW落敗 板友難免心急氣躁而大概瀏覽
或反唇相譏謂作者馬後炮、不然你去等話,前述言論內容雖不具實質討論價值,仍
係對於系爭文章主題FW事項有關,仍屬一般人客觀理性討論之合理範圍。
惟關於s982231: 不然你去打手槍阿一言,與同文相關推文參照顯已逾本文主題討論範疇
落入謾罵作者之範圍。
又昨日板上有開放謾罵專區,其隨意甩手謾罵言論於其他討論文章,顯係未曾思慮,被檢
舉人自應就其不理智之行為負責。
此外茲有附言者,處罰此等言論並不會使日後板眾發言噤若寒蟬,在文章大量產生時期
(世界賽等大型國際賽事或熱門議題),板眾閱讀文章心得常在看見文章標題並進而點閱
時已產生,蓋多數人於此時期常處在情緒不平靜情況,造成未詳閱內容即衝動發言甚至謾
罵,就此等謾罵言論處罰,能使板眾在此時期發文前有預見自己情緒性謾罵是板規禁止,
進而提前預防與作者吵架一事,事後亦能使板眾就其情緒性謾罵反省,以免日後重蹈覆轍
,故俗話說禍從口出,本案雖係被檢舉人年輕氣盛,本人本可視而不見,然基於上述理由
故而本人決定檢舉被檢舉人。
附錄:同文其他推文參照
推
,
噓
,
噓
,
→
,
→
,
--------------------------------------------------------------------------
請檢舉人依照此格式進行檢舉,未依格式者板主將不受理該則檢舉。
若有過去類似判例,可提供相關紀錄資料,加速判決進行,同時降低誤判率。
※ 具永久水桶紀錄者,含其他經查實證之分身帳號,
※ 板主有權不受理該者檢舉他人於本板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6.80.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95262170.A.642.html
推
05/27 15:30, , 1F
05/27 15:30, 1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