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本板設立及使用原則

看板LoL_Picket作者 (麥子)時間10年前 (2013/11/09 01:3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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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ub_Strategy 看板 #1IVI1ExM ] 作者: sitos (麥子) 看板: Sub_Strategy 標題: Re: [申請] 開立LOL_picket 時間: Sat Nov 9 01:32:59 2013 ※ 引述《hydra6716 (有蘿堪食直須食)》之銘言: : 板主申請事項 :  ̄ ̄ ̄ ̄ ̄ ̄ : 看板群組:Sub_Strategy : 看板名稱:LOL_Picket : 板主名單:hydra6716 / po11po11 : 申請項目:開板 : 申請原因 : : 為降低板主負擔且增加檢舉判定準確性,開立檢舉板並強制 : 使用者依照格式檢舉將可避免惡性檢舉增加板務和板面混亂。 : 並且開放討論增加板主心證判定之準確和一制性。 此為 LoL 板新增之違規檢舉及板務討論專用看板,為特殊功能性看板,屬於原看板分支。 由於 LoL 板之檢舉量龐大但置底推文的資訊承載量不足,故為同時保有檢舉訊息之完整, 以協助板主進行違規認定,增進違規認定之效率,以及避免 LoL 板秩序受大量檢舉影響, 另外新增一違規檢舉及板務討論專用板,目前應有需求。故核准此新增看板之申請, 請板主妥善制定 LoL_Picket 板規,詳盡說明使用方法,並公告周知使板友得以遵守。 此 LoL_Picket 板屬於 LoL 板之分支,故 LoL 板之板主群為該板之當然板主, 具有管理 LoL_Picket 板之權限與義務,同時該板之管理亦對使用者及組務負責。 由於此板為功能性專用板,為特殊需求及目的而新增,故討論範圍不得隨意更動。 且 LoL_Picket 板屬於 LoL 板之分支,故其討論範圍不得大於原 LoL 板之討論範圍。 未來若不再有另立看板以容納檢舉及板務討論之需求,將視情況關閉 LoL_Picket 板。 --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 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 12:2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16.24.61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itos (122.116.24.61), 時間: 11/09/2013 01:33:33

02/17 06:03, 5年前 , 1F
晚安
02/17 06:03, 1F
文章代碼(AID): #1IVI1l1U (LoL_Pic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