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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外絮] 鍾培生:「Toyz 劉偉健,後會有期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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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寄律師信. 寄律師信跟有沒有告下去一點關係都沒有,就只是寄信而已. 通常這種信都是用來催促或是警告要求對方就範,沒有實際法律意義. (只有少數情況有啦,譬如你要人丟東西要寄三次並確認收到才能丟). 2. 合約簽名. 第二個影片完全沒有新證據就是重新再貼一次. 之前已經比對過,G2A上面的T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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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各說各話的羅生門我就懶的看了 交給司法去判斷拉. 就單從TOYZ評論可樂林不配拿獎金就覺得這人有夠機掰的. 你上面老板要怎麼分配獎金 到底關你屁事. 公司也另外把你的獎金都補齊了 你錢也拿了. 然後2019年了還在靠杯. 不懂感恩+自以為是. 整個冠軍隊伍大家都有出力 就你出書在消費s2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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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次生哥的影片拿出的證據除了聊天訊息都沒啥. 在托斯上個影片的11:5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umydYKu9Qw. 托斯就說那合約的簽名不是他的了. 托斯的影片也講的很長 很多論點. 生哥 你的證據不給力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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