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搞未成年這麼嚴重 法官判6個月可緩刑?已刪文

看板LoL作者 (My Prince)時間3周前 (2024/04/09 19: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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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名19歲青年,在網上結識2名未成年少女,3人即日相約到北投泡溫泉,其間青年趁 機伸魔爪與2女孩發生性關係,事後女孩家長發覺她們不對勁,才揭發她們偷嘗禁果。涉 案青年承認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罪,早前被判入獄6個月,獲准緩刑2年。 新竹縣新湖分局林姓員警遭控訴讓未成年少女懷孕生子,不只不養不負責,還對女友暴力 相向,甚至在女友懷孕晚期多次使用交友軟體約砲,最小年齡僅15歲。對此新湖分局表示 該名員警與女友懷孕生子時,雙方均已滿16歲,至於林員不當網路交友行為,已記過1次 、加強考核。 26歲羅姓男子透過俗稱「約炮軟體」的手機通訊軟體「BEETALK 」結識15歲少女,雙方談 妥性交易價碼一次5千元,邀約見面後前往汽車旅館完成性交易,羅男意猶未盡,2個多星 期後,再度約炮少女,地點和價碼不變,但就在雙方完成性交易後,被據報的警方查獲。 羅男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犯2罪,法官各處有期徒刑3個月,合併應執行5個月徒刑,得易 科罰金 統神現在直播未成年議題整個炎上 還被黨的發言人罵毛骨悚然 既然在台灣搞未成年這麼嚴重 還被黨媒網軍發言人整個砲轟 結果我看了一下台灣法律這樣判... 搞兩個未成年判6個月.. 警察搞未成年搞到懷孕記過乙次... 約砲15歲搞兩次 判有期徒期5個月可易科罰金.. 台灣司法改革8年是不是真的毛骨悚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115.1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712663910.A.E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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