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外絮] 陳添志 fb

看板LoL作者 (裝小維)時間6年前 (2017/12/27 17:15),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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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kc (Mr. 男子漢)》之銘言: : 我不討論代打仔的事情,我不喜歡討論髒東西。 : 底下推文的東西我要說一下 : : 出書要啥授權 不要白目直接用美工圖之類素材就好了 12/27 12:23 : : 出書要授權那在網路發教學文=侵權嗎XD 12/27 12:23 : 網路發文跟出書是兩件事情 先從出書 (販售/教學/應用於課堂/使用於其他商業營利行為) 這點來講 : 基本上,只要用到任何官方的圖/文且有營利事實,已經開始踏到侵權的範圍內了。 : 這點不用懷疑,差別在於要不要找你麻煩而已。 文長恕刪 換言之,AHQ請NAZ來開補習班1小時600有營利事實也需要G社甚至是Riot授權吧! 就像補習班教學某軟體也都要買教學版以免侵權 所以G社或著R社有授權AHQ這樣幹嗎? 沒有=AHQ&NAZ侵權 有=G社或R社支持代打仔出來開班授課? 這先例一開,那要不要乾脆開放代打仔打職業算了 都能當老師了還不能打職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64.13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M.1514366100.A.DF6.html

12/27 18:45, 6年前 , 1F
反了,支持開補習班≠可以管到別人想請誰當員工
12/27 18:45, 1F

12/27 18:45, 6年前 , 2F
授權也是給公司,然後公司在給其下員工發揮
12/27 18:45, 2F

12/27 18:46, 6年前 , 3F
所以明目上如果是用補習班,頂多就只是G跟R都支持
12/27 18:46, 3F

12/27 18:46, 6年前 , 4F
電競補習班的做法不代表他們就是支持代打
12/27 18:46, 4F

12/27 18:46, 6年前 , 5F
當然如果可以蒐證蒐到該補習班明目只是晃子
12/27 18:46, 5F

12/27 18:47, 6年前 , 6F
有搜到任何非官方授權同意之事項就另當別論了
12/27 18:47,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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