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媒體與政府聯手侵犯人權(上)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blog/aboutfish/20100329/1734
投身媒體改革這些年,有四個女性的身影或面容,深深刻印在我腦海裡,不時警惕著我,
該把「阻止政府與媒體聯手侵害人權」當成終身志業。
她們是:白曉燕、邵曉鈴、王建民的阿嬤、樂生療養院的藍阿姨。
商業與政治利益,凌駕在人權與道義之上
1997年我開始當記者的第七個月,就遇到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遭綁票案。依照國際新聞界
的自律慣例,「會危及人質安全」的綁票報導是不該也不能提早刊登的,當年卻在《中華
日報》和《大成報》的偷跑下,讓本案提早曝光。刑事警察局局長不得已公開請媒體全面
協尋白曉燕下落,一場新聞追逐惡戰隨即在各家媒體的競爭下越演越烈,讓還是菜鳥記者
的我親眼目睹與親身感受,多數媒體為了「閱報率」和「收視率」,踐踏人權也在所不惜
的醜態。
由於多數新聞媒體天天把白曉燕案當頭條新聞刊登與播出,自然成為立法院質詢問政的焦
點,加上白案之前才剛發生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八死一傷血案、彭婉如命案,社會普遍存
在「治安敗壞的恐懼」,為此焦頭爛額的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和警察署長,也很自然指揮
警政系統傾全國之力去抓三個綁票犯。
我因此清楚看見,在媒體與政府的聯手下,「明星被害人」和「一般被害人」受到的待遇
會如何天差地遠,也在調查資料時發現,能夠普遍提供犯罪被害人保障的保護法草案,原
來已經躺在立法院好多年。
當記者滿六年之際,我決定獨力發行「關於媒體改革電子報」,回想當初看見中國時報頭
版刊登白曉燕屍體照片的憤怒與痛心,我將發刊詞定名為「是誰給你們踐踏別人屍體的權
力」,開宗明義指出:「任何一個媒體報導,都不能用『新聞自由』和保障人民『知的權
利』為藉口,去侵害被報導者和相關者的人權。」
文中也以大園空難為例,提醒「各種災難的現場都必須動員就近的警力立刻封鎖,以免不
相干的閒雜人等闖入影響搜救」,希望公權力能確實執行救災的準則,不要放任「難以自
律的商營新聞媒體」影響救災。
*抵制濫媒,還我人權網路串連貼紙/設計/關魚
新聞媒體全面蘋果化,侵害人權層出不窮
2003年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開始在台灣發行,出乎「傳統三大報」預估的意料之外,一
年內就將台灣報紙市場重新洗牌,該報「不惜炒作屍體與裸體,標題越聳動越有人看」的
商業至上作風,讓倍感威脅的三大報隨之起舞,電視台也把蘋果日報奉為「跟著報導就對
了」的重要新聞來源,終於讓台灣商業新聞媒體呈現全面蘋果化,導致侵害人權的報導出
現頻率越來越高。
在我記者生涯屆滿十年後不久,蘋果日報頭版刊出胡志強妻子邵曉鈴車禍重傷,衣衫不整
、痛苦不堪的送醫照片,我在火車上目睹一個小學生問看報紙的媽媽:「這是男生嗎?」
而媽媽除了回答照片主角是誰,並未針對那張「侵犯人權的照片」向兒子作必要的解釋。
對此事梗梗於懷的我,忍不住寫出「媒體慢性殺人,下個輪到你?」公開批判「媒體將別
人的悲劇變成一種堂而皇之的商業消費」現象,並深深質疑自己,是否已被各媒體層出不
窮的侵害人權照片和畫面,「訓練到麻痺」?於是進一步發起「抵抗爛媒,還我人權」網
路串連運動,著手抵制「在惡質新聞版面或時段刊登廣告的商品」,希望能夠切斷一些支
持爛新聞存活的財源。
我在部落格的補充回應裡強調:「本波抵制行動,不只是針對蘋果日報,而是針對我所見
到『嚴重侵害人權』的新聞報導,各主要媒體的廣告商,未來都有可能成為我抵制的對象
,包括個人服務的媒體在內。在歷經這麼多侵害人權的報導事件後,對記者當滿十年的我
而言,『尊重人權』,已經是個『寧可被開除,也不能再妥協』的新聞信念。」
*2007年8月22日「挺建民,嗆TV」行動
與華視倉促合併,公視新聞品質也淪陷
2006年7月,在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下,行政院著手將華
視與公視合併為「公廣集團」,一項表面上看起來很理想的政策,卻因執行缺乏「種種實
質面的細緻考量」,讓公視新聞部在搬到華視後吃足「寄人籬下」的苦頭,而部分在商業
體系下製作的華視新聞,變成「公廣集團」共播,使得原本最能、最該做到「社會公器」
的公視,也出現侵犯人權新聞的惡例。
2006年11月王建民帶著19勝的「美國大聯盟年度勝投王」榮銜凱旋歸台,眾家媒體用攝影
機、麥克風和照相機重重包圍王建民的老家,加上想目睹王建民風采的球迷、想藉機收集
現場影像賺錢的商人,出入王家的巷子被擠得水洩不通。拒看商業新聞台已久的我,當晚
轉到公視新聞想瞭解王建民回台相關消息,卻看見想去探望孫子卻被人海阻絕的老阿嬤,
立刻被攝影機團團圍住,各家電視台麥克風伸到阿嬤面前,此起彼落問著:「王建民回家
,你感想怎樣?」
完全不習慣台灣惡質媒體採訪慣例的老阿嬤,慌得不知如何是好,用雙手摀著臉求記者們
不要拍她。那一台台對準王建民阿媽拍攝的攝影機,宛如大砲轟擊著老人家,而其中一台
,竟然也有用我交給政府的納稅錢,再轉贈給公廣集團作為經費運作、並無商業廣告的「
公視」!
眼見台灣新聞日漸淪為「群魔亂舞」的侵害人權大本營,而掌握媒體報導方向的高層們,
面對外界排山倒海的批評,總是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新聞自由」當作擋箭牌,坦
行媒體集團暴力之實,屢次不痛不癢地繳交少許罰款,就依然故我地侵犯受訪者人權或製
造如腳尾飯般的假新聞,促使我在2007年元旦許下「建立尊重人權的新媒體平台」心願,
花兩個月奔走籌備,終在二二八事件滿一甲子當天,催生出「台灣好生活電子報」。
*樂生療養院藍彩雲阿姨、李添培會長(左),樂青到衛生署前抗議(右)/攝影/關
魚
公權欺壓弱勢,樂生院民數度受難
然而辭去主流報社職務、為不支薪的志業賣力連續衝刺幾個月後,我就面臨身心俱疲與財
務焦慮的雙重煎熬,只有讓好生活報從2007年秋季暫時休刊,直到2008年9月才以「昨日
當我不再是記者」向關心本報的朋友和讀者們致歉,同時宣布計畫復刊的消息。
在籌備復刊的過程中,遭逢台北縣政府與桃園縣政府將強制拆遷「樂生療養院」多間歷史
悠久的樓舍事件。1929年日治時代為了方便管理俗稱痲瘋病的漢生病患,建置強制收容全
台漢生病患的隔離院區,到國民政府時代仍繼續執行。這些院民被錯誤的隔離政策與國家
命令,剝奪許多被視為「正常生活」的基本人權,歷經七十多年,當樂生院成為全球僅存
的三座漢生病患隔離機構遺跡之一,政府卻以興建新莊捷運機廠為由,企圖把眾多院民已
安身立命超過半世紀的家園強制拆除。
為此,台灣好生活報在創刊第二期報導「愛護樂生,請讓眾生都快樂共存」、第四期刊登
「樂生捷運可雙贏,上百團體大遊行」,希望讓還不了解樂生人權議題的讀者們,在有限
的篇幅裡掌握「公權欺壓弱勢」的來龍去脈。遺憾地是,上百個民間組織共同發起的415
樂生大遊行,只是減緩了樂生院舍被拆遷的速度,終究抵擋不住惡霸的公權。
2008年12月3日,大批警力持警棍護衛捷運工程人員,把手無寸鐵的樂生院民和聲援青年
團團圍住,因藍彩雲阿姨緊鎖在她一輩子的老家貞德舍不肯離開,警察就祭出電鋸破開大
門,宛如對付惡盜般,將一向溫柔而堅定的藍阿姨硬逼出來。當藍阿姨的代步車一出家門
,前來採訪的主流媒體蜂擁而上,藍阿姨只有用閩南語哭訴:「我一輩子沒偷沒搶,為什
麼警察要像抓強盜一樣對待我?」
*20081203 樂生拆遷事件,藍彩雲阿姨脫鞋抬腿向警察抗議/攝影/關魚
力量微薄的抗爭,乃弱勢僅有的武器
事隔將近五百天,當日電鋸破門的淒厲聲音、藍阿姨被無理公權逼出家門的悲苦神情,以
及樂生青年要陪伴如廁卻被警察禁止時,她把截去腳掌的腿抬給警察看的震撼畫面,在我
腦海依然清晰無比,更像把利劍一樣插在我心口,每回想起來就是一陣揪緊的痛楚,提醒
自己在「抵抗國家濫權」方面的努力還不夠。
曾有位署名「偉」的網友在聲援樂生的網頁說:「不管甚麼遊行或是甚麼訴求,只要打擾
到一般正常人的生活,我都覺得是不好的。」讓我感慨地寫出以下回應:
十多年來我以新聞工作者身份觀察台灣,實際看到「一般正常人的生活」對很多弱勢而言
,是很遠很遠的奢求,當公權力連弱勢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水準都不能保障,他們除了自己
的嘴巴和身體、除了悲慘的遭遇引發學生同理心予以聲援外,還能用什麼對抗霸權的政府
?
就以樂生為例,國家用監禁剝奪他們跟父母兄弟姊妹團聚的歲月,當他們終於用幾十年的
人生光陰,習慣了長期隔離但可以安身立命的家,政府再度用捷運交通和地方經濟的角度
去剝奪這個家園,請問,身為所謂一般正常人的我們,憑什麼認為他們的抗爭手段,是打
擾到我們的生活?
很真心話地跟「偉」說,個人認為我一點也沒有資格認為他們打擾了我們,我只覺得過去
我不夠關心,是非常對不起他們。
*樂生療養院一景(左),歐陽柏燕寫給樂生院民的詩(右)/攝影/關魚
集結涓滴力量,貫穿濫權體制之牆
就個人過去所受的民主憲政教育,有個觀念是:「所謂少數服從多數,應該建立在多數尊
重少數的前提下」,因為多數並不一定就是對的,尤其很多時候,社會最弱勢、最邊緣卻
最需要幫助的人,往往是少數中的少數。如果你肯仔細審視過去幾年發生的政府濫權事件
,就能發現無論中央或地方、不管執政者是藍或綠,對弱勢的欺壓並無二致。
多年來台灣因為領導階層的傲慢、民主與實質公民教育的貧乏,一直未能將「多數尊重少
數」的基本精神,普遍根植在號稱民主國家的台灣人民身上;沈默的大多數,及只懂得喊
「少數服從多數」的順民,一再造成「少數弱勢必須犧牲,無條件服從少數政客」的殘忍
現實。而原本該監督政府保障人民的媒體,因為編輯高層對「建設性新聞沒人看」的嚴重
偏見,及接受政府置入性行銷,自甘大幅棄守監督政府的「議題設定權」,即使有理想的
記者們想深入調查採訪、撰寫捍衛人權的報導,媒體高層不給時間和版面、甚至亂指揮你
的路線,記者除了辭職抵抗,幾乎一點辦法也沒有。
當媒體與政府以「欠缺責任感的強大權力」聯手侵犯人民生存的基本權益,我們到底能怎
麼辦?
從新聞工作者的角度,如同前輩何榮幸為《目擊者雜誌》所寫的紀念文:留在新聞界的人
沒有悲觀權利!,有志改革社會與媒體的人,得讓自己具備「把記者本職做到好的決心和
毅力」,我們必須扮演好「關注公共和弱勢議題」的橋樑角色,讓廣大的閱聽民眾能串連
集結成一股「有效監督政府公權和媒體濫權」的力量。
「希望是本無所謂有,無所謂無的。這正如地上的路;其實地上本沒有路,走的人多了,
也變成了路。」魯迅在小說故鄉寫的名言,與本報在創刊聲明裡引用村上春樹的「雞蛋與
實牆」講詞,精神是相通的。改革的希望,一向握在我們自己的手上;前進的力量,一直
存在我們自己的腳下。
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總編輯關魚,2010/3/29
(待續,下集將以各項議題為例,談政府如何在媒體失職下放膽侵犯人民生存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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