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uus水桶 - Re: 本版之後的治理方針

看板Lo-Sheng作者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時間16年前 (2007/12/20 12:38),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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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重複一次: A.樂生青年活動訊息佈告欄 但僅為訊息佈告欄,不做另外討論之用. B,樂生療養院史 C,台灣地區公共衛生發展史 以上為本版所規定的討論範圍. ※ 引述《uus (亞典波羅)》之銘言: :  公衛史中的政策決定也是公共衛生政策史一部分 歷史也是一連串政治行動的集合 :  所以歷史不是政治? ^^^^^^^^^^^^ 歷史當然不是政治,歷史只是歷史.而且歷史也不應該被政治污染. 如果你硬要說歷史是政治,那就是無限上綱.這是第一點. :  MRZ皇帝與議長,兩位知道德國哲學家哈柏瑪斯所提之公共領域概念吧? :  排除情緒不談,就事論事的針鋒相對,有助於公共領域的發展 這裡不是公共政策討論版,也不是政治討論版,故這是你在借題發揮而已. 這是第二點. :  戰文不是不好,而是要理性的戰,就事論事的戰 :  理性的言論爭辯在公共領域的概念上,本來就有存在的必要性 再說一次,這裡不是公共政策討論版,也不是政治版,所以你的這些東西 在這裡全都屬於戰文.無論你是不是理性的在這裡"戰",你都不應該將 這類主題放在不相干的版面上發表.這是第三點. :  我這部分的言論就是要您承諾對議長的監督責任,以及議長身為版主的自我管理責任 :  當然,我無所謂被您將這篇文章視為離題 我會監督他,而且他也在試閱期.若他做不好,試閱投票不通過,或是明顯 違反組內秩序或相關規定,當然會被罰.我看在大家都是朋友的面子上, 才會對你再說第二次,不然我沒有必要跟你講這麼多. 不過前面提到的三點理由,我必須將你水桶一週,因為我上一篇已經告訴 你現在所堅持的理由就是戰文了,你無視於我的勸告,所以這次你就必須 受罰.要知道,我不喜歡隨便將人水桶,但我必須執行版規. -- 作者外出取材,下回休刊. http://gps.wolflord.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0.12.137

12/20 12:59, , 1F
擬定的板規本身就是戰文和挑釁 自己水桶?
12/20 12:59, 1F

12/20 13:28, , 2F
╮(﹀_﹀")╭
12/20 13:28, 2F
※ 編輯: MRZ 來自: 218.170.12.137 (12/20 17:09)

12/28 05:09, , 3F
這麼愛玩辦家家酒 你爽就好
12/28 05:09, 3F
文章代碼(AID): #17QV6osb (Lo-She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