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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新聞稿
樂生案全拆、保留41.6%、保留90%均為蘇貞昌定案?周錫瑋誤會了!
發稿日期:9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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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周錫瑋縣長表示,樂生案從全拆、保留41.6%到考量保留90%,均是蘇揆擔任台北縣
長及行政院長任內拍版定案,指責蘇揆決策反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今天表示,院長
政策一致絕無反覆,以「文化保存最多、捷運工程影響最小」為原則,協調樂生保留與捷
運通車不受影響。
工程會表示,院長係因為樂生療養院保留案造成社會不同主張的團體與捷運施工部門嚴重
對立,故指示工程會協調,撇除成見,虛心檢視以前各級政府之決策是否妥適,院民的主
張就工程技術面是否可行,期待在公開透明理性的討論後,能獲致「文化保存最多、捷運
工程影響最小」的雙贏結果,以化解社會的對立及衝突。至於過去全拆、保留2棟或保留
41.6%的決定,實為各級政府在不同時空背景下之決定,並非如周縣長所言「均為蘇揆拍
板定案」,但蘇院長願意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本案,並全力獲致全民認同的結果。
新莊捷運建設最早在民國83年即已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規劃報行政院核定,當時即已拍版
定案將樂生院區全拆做為捷運機廠使用,相關設計發包均由台北市捷運局辦理,直到捷運
機廠於91年發包施工後,因應民間團體陳情,經台北縣政府文化局邀請學者專家檢討,當
時考量捷運機廠已發包施工,且行政院衛生署已配合施工需要,進行搬遷樂生療養院全區
至新大樓之工程,難以大幅變動,但台北縣政府文化局仍決定向行政院爭取增加2棟較具
價值房舍保留重組。
94年底因樂生團體繼續陳情,又經台北縣政府與台北市捷運局研商,台北縣政府提出41.6
%保留範圍,並於95年提報行政院,行政院基於尊重地方政府文史保留及捷運施工的權責
,故予以備查。
96 年初因保留90%之方案被評估認為有可行性,社會各界要求保留樂生院區的聲浪升高
,但新莊地區民眾也因捷運機廠一再延宕而感不耐,雙方皆發動大規模遊行、對立及衝突
升高,蘇院長為儘速消弭爭議,讓文化古蹟得以保留、工程亦得以順利進行,而請工程會
協調,在還沒共識之前並無預設立場,此為因應時空背景改變而採取因應措施,絕無立場
反覆,期待在工程會協調下,各界能虛心面對問題,誠意提供協助,減少政治口水,以共
同達成「文化保存最多、捷運通車不受影響」的目標,符合社會各界的期待。(E)
http://www.pcc.gov.tw/news/news83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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