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樂生現址保留 立院達初步共識
〔記者陳詩婷、周富美、王貝林/台北報導〕樂生療養院現址保留出現轉機!立法院昨天
協商「漢生病人人權保障暨補償條例草案」達成初步共識,同意樂生療養院現址做為漢生
病保留區,且政府不應採取任何形式隔離或強制病友遷移。
條文形同保障樂生療養院不被拆除,但能否在拆除的最後期限四月十六日前完成立法,且
在各方政治角力下,草案能否過關仍有變數。
根據協商共識,行政院應設置漢生病友人權保障推動委員會,組成代表中,病人及病人推
薦的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之代表人數應不得低於二分之一;病人代表中,住院代表不得低
於二分之一。未來委員會討論樂生保留區規劃、利用,甚至和捷運工程單位溝通時,患者
將擁有絕對的主控權。
為補償患者過去受到的不平等待遇,條例明定政府應公開向漢生病人道歉、恢復名譽,並
給予病人補償。過去法律條文所用的痲瘋病患等詞,也須在條例通過六個月內,「正名」
為漢生病人。
國民黨立委蔡家福表示,補償條例不應和樂生療養院保留問題掛鉤處理,若國民黨團支持
朝野協商版本,他將辭去立委,動員新莊民眾走上街頭抗議。
另一方面,台灣環保聯盟等團體代表十餘人昨日到行政院陳情,要求協調北縣暫緩四月十
六日的強制拆遷,並重審樂生九十%保留案。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表示,已指示工程會主
委吳澤成與台北市捷運局溝通,研究該案是否仍有迴旋空間。至於能否暫緩拆除,也請工
程會向北縣了解拆除令的情況。
吳澤成說,樂生保存比率涉工程技術面問題,北市捷運局以會影響營運安全駁回九十%保
留案,工程會已與北市捷運局接觸並至樂生現場查看,過兩天他也會到現場了解,希望能
達「古蹟最大保存、捷運最小影響」的目標。
蘇揆強調,協調溝通不是要用行政裁量做決定,而是從方法上取得圓滿。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mar/23/today-life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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